有奶源基地的企业在鲜奶标识规定出台后可能会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本报记者 吴伟洪 摄原有标准执行不力,奶协鼎力推新规鲜奶标识呼之欲出
国际标准是最高标准
在制定行业标准时,从健康标准以及竞争游戏规则上来讲,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国际标准,不存在根据中国国情制定的标准。我认为,不管厂家愿不愿意,不管行业面临多大困难,也绝不能降低标准,否则对消费者和厂商都不利,因为国际标准的趋向将越来越严格。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著名学者陈淮
背景
采用鲜奶标识是国际惯例
鲜奶标识在国际上早有先例。最典型的奶源大国———美国即有鲜奶标识,对液态奶原料有明确的规定。日本虽算不上奶源大国,但也有鲜奶标识,并规定还原奶制品必须在包装上注明“再制奶”。
当我国乳业惊爆“用奶粉勾兑鲜奶”内幕后,业内人士就纷纷提出要制定更为细化、专业的《鲜奶标识管理规定》,还给消费者知情权,最终促进我国奶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标签制度尚不完善。市场上有很多“鲜奶”,实际上是某些厂商用奶粉兑水后加工而成的还原奶。还原奶尽管对消费者健康没有影响,但却鱼目混珠,以鲜奶的名义大肆贩卖,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因此,有必要还鲜奶一个公道。鉴于此,业内人士于今年上半年开始呼吁,应尽快出台《鲜奶标识管理规定》,从方便老百姓消费的角度出发,对鲜奶的标识做出详细规定。
各方反应迥然不同
蒙牛、伊利、三元、完达山等有奶源基地的企业支持启用鲜奶标识
一些中小型液态奶企业和从事奶粉制造企业则持不乐观态度
对于鲜奶标识,乳品企业的反应迥然不同。大多数乳品生产企业支持这一规定出台,特别是乳业巨头,如蒙牛、伊利、三元、完达山等纷纷看好这一规定给自己企业带来的光明前景。一些中小型生产液态奶的企业和从事奶粉制造的企业则持不乐观态度。他们认为,新规定出台后,对企业产品的销售量会造成一定影响,特别是还原奶将失去很大的市场份额,导致企业经济效益降低。 刘峰
原定年内出台的《鲜奶标识管理规定》碰上难题,反对的意见一轮高过一轮。于是,多家媒体纷纷猜测该规定可能难产。日前,中国奶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怀宝专门为此辟谣。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鲜奶标识的问题已经纳入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因此该标识的出台是必然的。”
消费者有知情权
既然鲜奶和还原奶是两种不同的产品,消费者就有选择的权利
业界对鲜奶标识的关注起于今年3月份。当时,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出该问题。3个月之后——6月28日,行业对此做出反应。中国奶业协会联同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主要城市的地方奶业协会共同发起《鲜奶标识与奶业健康发展研讨会》,引发了一场鲜奶与还原奶的标准之争。
自此之后,鲜奶与还原奶孰优孰劣的声音便在各地此起彼伏。对此,王怀宝一再强调:“鲜奶和还原奶本身是纯粹的生产标准问题,很多地方把它归结为纯经济或纯学术的问题,在此前提下讨论孰优孰劣完全没有必要。”王称,在某些地方和某些时候奶源不足的前提下,启用还原奶满足市场需求是必要的,奶协也没有表示“鲜奶好,还原奶不好”。
对鲜奶标识持反对意见的多为一些奶粉制造企业以及还原奶生产商。王怀宝对此直言不讳:“一旦《鲜奶标识管理规定》彻底执行,利益受损的无非是这些企业。现在的问题是对人民负责,还是对人民币负责?”王说,鲜奶标识的执行给消费者提供了选择的权利,这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某些还原奶企业自然将失去很大的市场。
但是,“问题的关键是知情权和选择权”。王认为,既然鲜奶和还原奶是两种不同的产品,消费者就有选择的权利。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目的也是出于对消费者权利的尊重。
原有规定如同虚设
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以复原乳为原料的产品应加以标示”
有关鲜奶标识的第二大争论是法规是否有必要重新制定。对此持反对意见的是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委员会。该委员会有关人士指出,我国其实存在还原奶标识法规。2000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GB5408.1-1999《巴氏消毒乳》明确规定,只能以生鲜奶作为原料;GB5408.2-1999《灭菌乳》中,强制条款第7.1.1.2条明确规定:“以复原乳为原料的产品应加以标示”。
食品工业标准化委员会的观点是,既然法规明文规定以复原乳为原料的液态奶必须在产品标签上说明,再出一个鲜奶标识管理规定没有必要彻底执行下去。
武汉启用鲜奶标识
实行鲜奶标识后,本地企业的优势将更加凸显
按照这种说法,鲜奶和还原奶鱼目混珠的根本问题是法规执行不力,已有的法规如同一纸空文。王怀宝认为,既然实施了3年多的法规迟迟没有执行到位,同时还原奶鱼目混珠的问题已非常突出,这就有必要专门出台一则法规,重新强调鲜奶标识的重要性。通过新法规的出台,引起政府、企业等各方的重视,加强监管力度,最终把鲜奶标识规定执行下去。
不管各方如何争论,鲜奶标识的出台已经板上钉钉。据悉,国务院办公室于2个月前发布了关于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该放心工程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卫生部、质监局等八个部委联合实施。而鲜奶标识就是其中的一项内容,因此,该标识的出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而某些地方已迫不及待出台了关于鲜奶标识的政策。去年年底,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当地奶业管理办公室、卫生局宣布,该地区所有奶制品生产厂家在销售牛奶时必须标明成分。一旦发现还原奶冒充鲜奶,一律重罚。
广东省奶业协会对该方式颇为认同。广东省奶业协会副理事长王丁棉对记者称,由行业制定行业规定,这在国外比较普遍。对于鲜奶标识,广东奶协早就有意制定地方标识。因为广东本地企业的拳头产品是鲜奶,实行鲜奶标识后一方面有助于消费者根据自身意愿饮用牛奶,另一方面本地企业的优势将更加明晰。 本报记者 阮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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