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二00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召开了二00三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通讯方式),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人数为9人,亲自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
作出如下决议:
1、批准关于新建两艘70000吨级原油船的议案。按照本公司“十五”期间油轮船队结构调整工作的总体安排,为适应油运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大连造船厂新建两艘70000吨级原油船。总投资额约为5800万美元,交船期预计分别为2005年7月和9月。
2、批准关于续建两艘42000吨成品油/原油兼用船的议案。按照本公司“十五”期间船队结构调整工作的总体安排,本公司分别于2000年2月和2002年8月与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4艘和2艘42000吨成品油/原油兼用船建造合同。结合当前油轮运输市场和造船市场的情况,公司拟续建2艘同类型船舶。总投资额约为5200万美元,交船期预计分别为2005年6月和12月。
3、批准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李永良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聘任童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29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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