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29日在厦门市京闽中心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5人,代表股份数量9011.995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公司部份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维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收购三虹公司持有的虹鹭公司、虹波公司、虹飞公司股权的议案
在关联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日本国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厦门宝利铭贸易有限公司放弃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社会流通股股东共191.9959万股表决,同意191.995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收购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65%的股权、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5.52%的股权和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70.93%的股权。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9011.995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将公司首次募集资金项目――以白钨矿为原料生产仲钨酸铵项目节余资金4004万元用于收购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65%的股权,资金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
3、关于选举吴世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同意选举吴世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011.995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王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详见《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4、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九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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