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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03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10人,实到9人。会议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了《关于为买方信贷提供担保,推进教育信息化项目的议案》,并以8票同意,1票弃权获得通过。
一、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现状:
公司自2002年进入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域后,已经先后在郴州、益阳、长沙、常德、衡阳、岳阳等地市共建设了数百所学校的电脑教室、校园网等项目,成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领域最具实力的企业。目前湖南教育信息化基本停留在电脑教室建设阶段,校园网、校校通工程在部分条件好的城区重点中学开始逐步建设,地市级教育城域网仅衡阳开始建设,所以湖南教育信息化的市场空间仍十分巨大。
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的目的:
为便于大力开展公司教育信息化项目,降低项目经营风险和运营成本,公司通过与中国建设银行协商,决定采用买方信贷的模式,推动公司在教育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发展。
三、担保事项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02年末净资产的9.05%)的买方信贷协议,并且承担相应担保事项。除此之外,截止2003年9月末,公司没有其它对外担保事项。
四、收益分析
教育信息化项目在除去买方信贷利息支出之外,利润较一般行业高。
五、风险分析及规避手段
买方信贷作为一项成熟的金融工具,具有成熟的操作规范,其本身的政策风险不大,但是我们利用买方信贷是用于解决教育信息化项目的资金回笼问题,其项目操作时间一般为三年,资金来源为向学生收取电脑教室使用费。正因为项目有三年回款期,公司又提供信用担保,因此合同的有效执行和款项的按时回笼是经营管理中的关键。为此我们通过如下几点加以控制项目经营和管理风险并且取得了较好的结果:
1)将教育局和电教站作为合同签署的主体,利用教育局的行政影响有效化解学校信用风险;
2)注重学校生源、在校学生人数的调查,将建设规模与学生人数结合起来,杜绝盲目建设造成的资金缺口;
3)加强应收款的管理,主动协调,及时掌握情况,保证收款及时准确;
4)做好售后服务,树立诚性经营的良好形象,公司在较大业务规模的区域均设立的单独的服务点,通过完善的服务提告用户的满意度。
5)加强项目监管,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目前公司通过项目审核制度以及网上银行支付的方式,增加了项目运作的透明度,保证了资金的安全。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时,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9月29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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