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冰
新华社香港9月29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表示,《安排》附件的签署为香港开拓内地市场提供了新的商机,并增加香港对外地投资者的吸引力。
继《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主体部分签署后,中央政府与香
港特区政府29日进一步签署了《安排》6份附件。
曾俊华说,由于内地给予香港进入内地市场的优惠政策,香港企业可以享有“一马当先”的优势。
在货物贸易方面,273项内地税目涵盖的香港产品,只要符合《安排》原产地规则,可在2004年1月1日起享有零关税优惠,其中79%会以香港现有以工序为标准的原产地规则作为《安排》的规则,其余产品则会采用“关税项目转变”的方法或“30%”的规定。
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对17个服务行业的开放措施作了进一步澄清和调整。同时,内地同意开放电讯服务,使纳入《安排》之下开放的行业总数增至18个。参与内地保险公司的最高股比限制也会放宽。
曾俊华解释说,“香港服务提供者”一般来说是指香港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的“法人”。他们只要符合《安排》附件有关香港服务提供者的定义和相关规定,均可享有优惠政策。除《安排》另有规定外,“自然人”是指香港永久性居民,而“法人”是指根据香港适用法律适当组建或设立的任何法律实体,并在香港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3至5年。
曾俊华说,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已在部门内特设一专责科解答公众查询、提供实用资讯及处理“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的申请事宜。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双方就《安排》主体部分所列的7个领域,商定了每一领域的合作内容和形式,并同意日后可加入新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合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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