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成为基金公司重要股东
从地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到上市公司,以及非产业集团,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正成为基金管理公司的重要股东,甚至第一大股东。种种迹象表明,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在基金公司中的绝对地位正在逐步淡化。
近期,华夏基金的一份最新公告明白无误地显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南证券并列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而在前一阶段,深圳机场也公告称,公司受让南方证券所持南方基金管理公司30%股权的申请已获批准,从而紧随华泰证券成为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迄今为止,类似的股权变更已有多起。据悉,近期还有基金管理公司可能会出现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与其他行业机构并列成为公司第一股东的情况。
在华夏基金公司、南方基金公司股权变更之前,国泰基金公司也完成了股东的重大调整。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成为国泰基金管理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另据了解,华安基金管理公司在最新上报的股权变更方案中,也将引入多家非证券、信托类的产业集团,构筑均股股权架构。
对于上述的股权安排,有评论人士称,这是相关机构在打擦边球。他们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2002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受让方拟成为第一大股东的,应当属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从上述事例来看,尽管非金融机构并未成为基金公司绝对第一大股东,与条例并没有明显冲突之处,但却颇值得玩味。这是否可以视作是未来基金股东格局的一个新趋势呢?
业内人士透露说,目前关于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基金公司主发起人的色彩正在逐步淡化。一方面,上述几种新安排并未突破通知的底限;另一方面,在未来即将出台的投资基金法中,极有可能淡化基金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某些限制规定。这将是允许非证券、信托类公司成为基金发起人之后,有实力的非金融集团进军基金管理行业的又一突破。
去年以来,一方面新基金管理公司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另一方面券商受盈利困扰出售基金公司股权套现的做法,以及一控一参政策的限制,也使得基金公司的股权变动频频发生。一段时间来,基金公司股权的变更成为了业内最显著的一个特点。目前,一些欲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企业集团由于不符合现有的基金公司主发起人资质,从而通过控股或参股证券公司的方法来实现曲线登陆。这不仅加大了企业进入的成本,而且还很难确保基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资产管理以外的想法,从而对基金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实际上留下了隐患。
为此,一些业内资深人士呼吁,与其通过高成本的曲线登陆来完成基金管理公司重要股东的多元化,不如让资本实力强、资产质量佳、有兴趣参与金融领域的非券商、信托机构有一个直接进入的渠道。
从均股模式到一家绝对控股模式,再回到均股模式,基金公司在寻求最佳的治理结构模式;从仅允许券商、信托进入,到好人举手,到降低企业性质的强性规定,基金公司的发起人资格同样经历着与时俱进的变迁。随着基金行业发展的逐步深入,一批有潜质、懂业务的职业经理人已经在基金行业浮现,基金公司进一步放宽进入门槛也迎来了新的机遇。上海证券报记者王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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