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北京)
良好的动机不一定带来良好的后果
近段时间来,有关公务员带薪下海的新闻不断,各地出台的有关政策都大同小异。地方要出台这些政策的表面原因无非有三:一是精减冗员,节省开支;二是让官员直接参与市
场实践,掌握更多市场经济知识;三是为了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后一点,成为很多地方鼓励甚至强制一些公务员带薪下海的所谓政府动机。
从抽象角度看,政府的这些动机都是好的。但是,如果没有考虑到具体情况,良好的动机则不一定会带来良好的结果,有时甚至恰恰相反:“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带薪下海亦不例外。
新的权力腐败形式和不公平
首先,公务员带薪下海违背了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游戏规则。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分工明确。商人和公务员作为两种不同的职业,它们有着各自的边界和游戏规则,不能互相侵入到对方领域。简单说来,商人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天职”的,公务员应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如果你想做官的话,就不要想着赚钱;如果你要赚钱的话,就去做商人好了。而带薪下海,虽说是在经商,却又带着一个公务员的“尾巴”,是在制造新的“官商”。
其次,“带薪下海”使权力进入市场,从而有可能成为权力腐败、权力寻租的新形式和新途径。由于离岗期间公务员的职位、身份、待遇不变,这就等于给他们系上了一个安全阀,使得其本身并没有危机感。同时,带着职权官衔进入市场,最有效而又最省劲的还是利用权力影响搞经营。这样,一旦在经营中出现什么问题,下海的公务员们必然把客观上享有特权变为主观上利用特权,从而产生权力腐败。“大利之所在,人必争趋之”。如果带薪下海现象蔓延,市场经济就有可能异化成权力经济,市场规则也可能会荡然无存,严重者甚至会恶化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态。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带薪下海有违社会公平。发展民营经济最需要的是公正,也就是保障每个投资者在市场中享有平等的竞争地位。但带薪下海虽然打着“发展民营经济”的旗号,实际上却是在制造社会的不公平竞争。因为原有的行政关系网、官场人情链、原有的职位影响、政府内部信息等,都会随着公务员下海而“与之俱移”。因此,无论从起点的公正还是过程的公正来说,带薪下海都会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造成破坏,事实上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成因:政府的经济人性质
既然会产生这么多危害,而且,中央有关部门也多次强调公务员不准经商办企业,可为什么直到今天,各地公然置中央的命令于不顾?
这就需要联系到转型时期的政府特性来看。公共选择理论告诉我们,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并不像我们平时认为的那样不偏不倚,而是像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一样,有着自己特有的利益追求。政府的这种自利性使其做出的公共决策,并不总是有利于全体纳税人;相反,什么样的决策能够带来政府和官员自己利益的增加,政府就会优先考虑该政策。
当全民把追求财富作为自己的“意识形态”时,政府的合法性主要来源于经济增长,因此,只要有助于经济增长,特别是GDP的增长,政府就会倾力而为。再加上现行的官员升迁主要看政绩,而经济增长又是政绩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组成部分的情况下,谋利就会成为地方官员行为的出发点。公务员下海,短期内或者至少从统计数字上,既可以看到民营企业的增长,也可以看到公务员数量的减少,这正是地方官员的政绩所需要的。因此,比起经济难有起色从而影响自己的仕途来,给下海的公务员们一些好处又算得了什么。
虽然我们很高兴地看到,一些地方,比如四川已认识到了带薪下海的危害,并清理出423名“官商”,废除了25个有关的文件和规定,但从上述分析来看,要根除带薪下海,必须改革我们唯“经济增长”马首是瞻的发展模式以及干部考核制度,否则,带薪下海现象只会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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