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6日电人民日报今日员文章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于今年4月7日颁布,自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卫生事业的一件大事,是中国中医药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中医药事业走上全面依法管理和发展的新阶段。
文章评价该条例出台的意义到,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医药法制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但是,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中医药法制建设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国务院颁布施行《中医药条例》,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对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对于统一人们的思想,推动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对于弘扬祖国优秀传统科学文化,促进中医药更好更快地走向世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章称,《中医药条例》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的中医药行政法规,基本宗旨是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同时加强对中医药的规范化管理;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保护人民健康。
《中医药条例》将中医药工作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目标、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等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了各级政府及中医药行政管理等部门对发展中医药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定了中医医疗、教育、科研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行为规范,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规性依据。随着《中医药条例》的开始施行,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别是中医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广大中医药单位和人员,一定要把《中医药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好抓实。
文章最后总结到,中医药学是中国优秀传统科学文化的瑰宝,是中国医药卫生事业所独具的特色和优势。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的关怀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随着《中医药条例》的颁布施行,中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必将为中国和世界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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