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怀今通讯员陈俊峰赖容锦)安女士是深圳一家大型出口企业负责办理出口退税的财务人员,自深圳市国税局在7月初公布按比例分配退税以来,她感到办税工作的压力明显减少了,心情轻松了许多。为争取尽快给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市国税局及直接办理我市出口退税工作的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坚持“阳光作业”,想方设法提速提效加快了退税进度,帮助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
指标增加企业减压
深圳去年的外贸出口约占全国的1/7,其中进料加工复出口更是占到了1/3左右。外贸出口额大,相应地出口退税的盘子也大。今年初,2001年和2002年结转的应退未退税额就有100多亿。1至8月份,深圳已获得了72.88亿元的指标,比去年全年增长了4%。目前,2002年的未退税款的指标缺口已缩小,只差20亿元左右的退库指标。
提效提速加快退税进度
出口退税实行年度清算制度,2002年度的出口货物在今年6月30日以前必须完成申报。这也是企业在最后关头大批量集中申报单证的特殊申报期。为“消化”好这个申报高峰期,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对一般贸易退税申报采取“集中收单、简并审核”办法,减少申报批次,提高审核效率;调整审核力量,充实审核人员,优先保证出口退税的审核需要。目前,除一部分单证因电子信息不齐全等原因外,我市出口企业申报的2002年度退税单证已基本审核完毕。
公开比例退税“阳光作业”
为了合理、公平、公开地使用好有限的退税指标,市国税局在今年6月底的退税清算结束后,根据各企业清算统计的2002年度全年应退未退税款,研究制订了一套按比例分配退税的方案,并从7月初开始实施。按比例分配退税的办法是将企业申报的应退税款做了一本台账,再区别大型企业、中小类型企业不同情况,划分不同的比例办理退税。今年7月初第四批退税指标下达后,对列入国家重点大型企业名单的外贸企业,按其全年应退税款50%比例退税;中小外贸企业按其全年应退税款30%比例退税;生产企业中对2002年出口额超5000万美元、应退税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企业按50%予以退税。8月初第五批指标下达后,根据第四批指标办理的进度,分配比例进一步提高,即大型外贸企业从原来的50%提高到75%,中小型外贸企业从原来的30%提高到50%,生产企业按30%分配。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怀今通讯员陈俊峰赖容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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