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一旦中断用户用水,将对用户作出赔偿,而用户不缴纳水费也要接受处罚。以此为主要内容的“供用水合同”是市南自来水公司于两年前在全行业中率先实施的,合同明确了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对供应和使用双方形成了约束,这是本市公用事业实行契约化服务的新尝试。遗憾的是,时至今日,这一纸供用水合同已形同虚设,这一契约形式甚至面临夭折。
据了解,市南地区共有自来水用户90万户,但与自来水公司签定供用合同的用户还不到总数的四分之一,个中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首先,有相当一部分用户认为签这样的合同没有必要。使用自来水已经好几年了,现在要签合同,实在是多此一举;有的用户与相关单位存在纠纷,很难签订合同。比如业主与开发商有矛盾,拒交水电费就成为业主的自卫武器,矛盾不解决,费用就悬着。在这种情况下,用户不可能有意愿和自来水公司签合同。此外,部分多年来一直拖欠水费的用户对供用水合同有抵触情绪。
由于历史原因,本市还有一些单位与居民住宅共处一楼,居民水费长期以来都是由同楼的单位负担的,如今签了合同,就要自己支付费用,自然是很不情愿。
虽然有的用户已经与供水方签定了合同,但总是以家庭经济状况困难为名,用各种借口拒付水费,供应方很难进入用户家中执行合同规定对违约方实施处罚。水费在各类公用事业费用中数额相对较小,被部分用户当作第一拖欠对象。因此,供用水合同就是签了也对欠费户形成不了制约。
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作为推行合同的主体单位市南自来水公司近期会进一步对居民进行宣传,告诉居民,签订合同后,水费账单就实行实名制,这对个人留下良好的诚信记录会大有帮助,就是以后进行二手房买卖,也会避免水费上可能出现的纠纷。对欠费用户将通过说服工作加以疏通。有关方面期待通过种种努力,尽量使这一提升公共服务契约意识的好事能够继续做下去。
晨报记者钟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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