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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于2003年9月24日在公司本部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3名,实到13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龙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
议:
1、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根据公司2003年发展计划与资金需求计划,决定向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申请信用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整。期限一年。
2、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东大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整;向中国建设银行西安莲湖路支行申请信用贷款人民币3200万元整。以上两笔信用贷款均为借新还旧,期限一年。
3、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以公司拥有的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1号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抵押贷款的决议。经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东大街支行批准:同意公司以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用于项目抵押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整。期限六年。公司董事会同时决定提前归还公司以该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先前向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东大街支行申请的、期限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整。
4、同意公司所属的老孙家饭庄在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26号设立分店,名称为: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老孙家西五路店。负责人:马明阳。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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