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000682):巨额虚假陈述案今天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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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 11:15 京华时报 | |
作者: 敖晓波来源: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近期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大有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气势。继上周大庆联谊案率先拉开证券民事赔偿的闸门之后,同样备受市场人士关注的东方电子(000682)虚假陈述案也将于今日在青岛中院正式开庭审理。据了解,虚假揭露日仍是此次双方当事人对峙的焦点问题。 原告代理律师宋一欣认为,2001年9月14日应作为虚假陈述揭露日。因为东方电子虚假陈述的事实是在这一天被首次暴露出来的。当天,一家全国性的证券媒体发表了题为《东方电子:财务数据真实吗?》的文章。文章主题是证监会已经展开对东方电子的调查,同时还结合对公开材料的分析,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提出质疑。 而东方电子委托代理人———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则坚持以东方电子《2001年度报告摘要》和《关于深交所对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的公告》发布的2002年4月30日作为此案的虚假陈述揭露日。理由是,自2001年9月14日开始及此后一段时间媒体发表过的文章,仅是对东方电子业绩或其财务状况的真实性提出怀疑或进行猜测,不能作为权威的评判标准,因此,不宜将之确定为揭露日。对此,宋一欣表示,揭露日的问题是众多此类证券民事赔偿案件都要涉及的关键问题。但目前并没有一个具体的界定,因此,双方当事人只能按照各自的推断和理解来最终确定日期。近日有消息传出,高院将对揭露日等问题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届时,法官才有参照的标准。 据公开资料显示,到目前为止,全国约有近40家律师事务所代理东方电子民事案,已有3000多名投资者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总标的额在1.5亿元以上,这已成为此类案件中最为庞大的一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