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明
一段时间以来,从美国到中国国内,公司丑闻此起彼伏。这种丑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对中国来说,哪一种或监管制度是制止丑闻的理想模式?
对英国著名经济学家、曾任《观察家报》主编以及《卫报》主任的威尔·赫顿教授来
说,近日的北京之行,上述问题多次有人提及。
“就像一百个人中可能会有一两个人做坏事一样,一百家公司有一两家爆出丑闻也可以理解,但令人担心的是,丑闻的数量、事件的发生频率之高,已经不是一种偶然。”威尔·赫顿解释说,之所以在美国金融市场泡沫期间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华尔街要求公司有很高的利润,这个利润率上升的幅度非常高,而且不合理,比如如果美国年均的GDP应该是3%,生产率增长率也是3%,从这个角度来说,利润应该是6%,而实际上的要求高达12%,公司勉为其难,只有采取欺骗或者欺诈的手段达到目的。
威尔·赫顿针对中国目前的情况提出了三个建议:第一,尽量使中国股市遵循欧洲股市模式,尽量受欧洲股市影响;第二,应该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公司治理系统,另外股东还要让公司的管理层对股东利益负责任;第三,中国现在的审计公司以及中国相关的金融财务方面的信息披露,有人认为是比较原始的,应该在这方面做改进。
威尔·赫顿认为,中国现在可以有两个基本的选择,一个是欧洲式,再一个是美国式。威尔·赫顿感觉选择欧洲式比较好,但如果想要成功,首先需要发展一个独立的工会,另外进一步发展储蓄机构,比如养老金、金融机构、银行,来代表所有股东长期的利益。中国相关的体系、金融机构以及工会也要比现在的作用更强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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