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一度轰轰烈烈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在年初财政部紧急叫停后,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但由于其低价收购的诱惑力实在太强,近期又开始有上市公司试图通过比较隐蔽的手法搞起了MBO。
如T上市公司公告,其股东有意向S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T公司的国有法人股。而S投资公司则是由T公司的职工利用部分身份置换费和奖励基金出资组成的民营性质公司。由
于S公司的出资方背景与T公司有着密切的关系,故虽不能和以前直接的上市公司高管收购公司非流通股相比,但其性质仍脱离不了MBO的影子。
MBO在上市公司中并不是不能搞,关键是实施MBO以前,相关配套政策应先完善,这样才能有利于规范这种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流通股东很不公平的收购方式。由于我国股市先天的价格双轨制的并存,MBO这种舶来品到我们这个市场就变了味。首先管理层收购不是从流通市场公开收购,其以每股净资产的价格低价收购非流通国有股占为己有,违背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之所以MBO使部分上市公司管理层趋之若鹜,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起到激励机制的初衷,低价买是为了以后能够流通后的高价套利,如果真要起到所谓的激励作用、提高法人治理云云,那为何不直接从二级市场收购流通股?如果对MBO股份采取50年禁止流通的制度锁定,可能有兴趣进行MBO的上市公司就不太多了。
笔者认为,在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之前,MBO是市场最后暴利的大餐,其侵犯的不仅是国家的利益,而且还有众多流通股东的利益。目前的收购价格及方式,对流通股东而言并不划算。笔者认为现行的MBO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只有MBO从二级市场收购或许才能把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利益与流通股东的利益捆在一起。上海证券报苏州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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