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卫锋)继公司股权托管被中国证监会“叫停”之后,武汉塑料(000665)第一大股东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国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近日签署了《武汉塑料股权转让过渡期安排协议》,双方拟终止2003年6月6日签订的《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
据了解,协议自2003年10月23日武汉塑料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武汉经开推荐的董、监
事候选人顺利当选,武汉国发派驻武汉塑料的董、监事全部退出之日起终止执行,双方关于武汉塑料股权转让的各项约定自行解除;在2003年9月30日前,武汉国发派驻武汉塑料的高管人员全部退出,武汉经开派出的高管人员全部到位;在2003年10月23日股权转让终止执行前的过渡期内,武汉塑料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双方积极配合、共同管理,以实现武汉塑料经营管理的平稳交接,但公司重大的经营管理决策均须征得武汉经开的同意并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作出。在此期间,双方分别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并保证武汉塑料的资产完整,维护武汉塑料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称,武汉经开与武汉国发终止执行《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原因是武汉经开曾作出持有武汉塑料股票三年不转让的承诺,并且由于国有股转让过程耗时太长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武汉国发战略投资重点发生转移所致。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市场及客观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和限制,转让双方拟终止执行《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双方自主的市场交易行为,公司董事会尊重双方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将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对武汉国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派驻公司的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在托管及任职期间的经营行为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而据武汉塑料此前发布的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武汉塑料股权转让收购报告书反馈意见的要求,在武汉塑料股权转让过渡期内,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国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解除了《股权托管协议》。
据了解,武汉国发投资管理集团于2003年6月6日与武汉经开投资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武汉经开将其持有的武汉塑料22.7%的国有法人股(共计3200万股)转让予国发投资,转让价格为3.1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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