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思源)商务部上周末发布公告,提醒中国公民注意,出国劳务应选择经商务部批准的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公司,并请其出具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及使馆对劳务项目的确认函。在未取得有关国家工作准证的情况下不要盲目出国,更不要以旅游、商务签证等形式出国劳务,以免上当受骗。
据介绍,近期,一些境内外非法中介和个人利用我国公民对有关国家引进外籍劳务政
策的不了解,虚构项目,在收取高额费用后,以旅游、商务签证等形式诱骗劳务人员出国,造成劳务人员出国后无法获得工作准证、无工可做、生活困难,甚至因非法务工被扣留或遣返。
针对这一现象,商务部在作出上述提醒的同时特别强调,我国公民赴马来西亚、阿联酋、柬埔寨、纳米比亚、蒙古等国劳务须格外注意。如马来西亚的普通劳务市场尚未向中国开放,除经中马两国政府批准的双边合作项目外,其他形式的在马劳务均属非法。此前有马来西亚ACH城市发展(马)有限公司称有铁路、新马大桥等工程项目委托国内公司招收劳务等均不属实;赴阿联酋劳务必须要有工作准证,除从事建筑承包及其修缮项目外,均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办理相应的学历公证和认证手续;柬埔寨企业引进外劳必须向柬劳工部申办劳工证;在纳米比亚,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全国性自律行业组织“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成立了对纳米比亚劳务合作业务协调小组,并采用统一的外派劳务合作合同格式;蒙古对外籍劳务的需求不大,且拖欠合同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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