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出通知:“2003年10月1日起,将进一步放宽保险公司经营区域的限制,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在加强管理、控制风险、保证服务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专业保险中介公司或者设立营销服务部的方式在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行政辖区内开展业务。”“依法取消49家保险中介机构的筹建资格。”保险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两条通知针对中介公司,一放一收,表明保监会希望以市场机制激发保险中介的活力———放宽保险公司经营区域的限制,是向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公司们提示一条新的销售渠道,
让业务“饥渴”的保险中介有望获得补给;而取谛49家中介公司资格,则警示保险中介们不能拿着“牌照”当粮食,没有业务能力只能被淘汰。
疏通河道“放水养鱼”
据来自中国保监会的数字:截至到今年5月15日,全国已有209家中介公司开业,其中保险代理公司157家,保险经纪公司18家,保险公估公司34家,另外还有551家保险中介公司正在筹备开业。目前保险经纪和公估公司可以在全国开展业务,保险代理公司可以在注册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业务,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保险中介公司分流部分展业和核保、理赔工作。
首都经贸大学朱俊生博士认为:“这一两年来,我国保险中介专业公司数量上发展很快,但业务一直徘徊不前,已成立的公司大都惨淡经营。《通知》放松对异地承保的限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保险中介公司分流部分展业和核保、理赔工作,这就为保险中介提供了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无疑给绝望的保险中介公司注入一针强心剂,让有‘地缘’优势的中介公司有望与一些保险公司建立战略联盟。”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多年来,出于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限制,保险公司从市到县层层设置机构,不仅增大了经营成本,而且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通知》为保险公司日后的营销方式提供了两个节约成本的建议:一是设立营销服务部,一是与专业的代理公司或经纪公司合作,把业务拓展和售后服务外包给中介,集中精力进行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朱俊生对记者分析。
“就业下岗”有进有出
在成熟的保险市场中,保险主体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和保险客户。由于种种因素,我国的保险中介市场一直没有发展起来。截至今年5月份的数字,在全国保费收入中,保险中介贡献的仅占1.2%。
在保监会下发的《通知》中提到,“由于37家保险代理机构、6家保险公估机构、6家保险经纪公司筹备组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或未达到开业标准,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依法取消了其筹建资格。”
在今年7月召开的保险工作座谈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保险中介市场良性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保险中介的‘执照’非常难拿,尤其对于外资保险中介公司,一张‘执照’也没发,所以许多获得保险中介‘执照’的公司并不急于开展业务,认为公司是个‘壳’,迟早会卖个好价钱的。”一位保险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分析,“但不料,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资中介公司的约束即将在2005年结束,同时,现任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的态度是:把保险中介机构的审批纳入日常工作。获得‘执照’已非难事。”
保监会对保险中介的“放开”态度的另一面是“使保险中介市场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规范进入、有序退出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据了解,一家营运正常的保险经纪公司每年人均30万元的营业收入是合理的,要达到此目标必须实现200万元的保费收入。按这个比例,如果一家经纪公司要获得年流水收入1000万元,至少需要30人。“但是现在许多保险经纪招不来人,因为全国已获得保险经纪执业证的人只有3000人,这些人大多数在保险公司中;还有一些有职业考证又没有保险业务经历的人。所以大多数保险经纪公司能做业务的人都严重缺员。何况招来的人如果没有业务渠道,这家保险中介一样饿死。”正在筹备一家保险经纪公司的张学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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