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国债交易出现重大失误
010213国债付息前当公告未公告,当停牌未停牌,造成利息分配混乱
本报讯(记者程林)9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代码为010213的记账式国债的交易上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知情人士称,上交所此次工作失误可能导致交易混乱,并出现交付问题
,进而对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伤害。
未公告付息也未停牌
据了解,该次涉及的国债品种为2002年记账式(13期)国债,该国债在公告、交易上出现了违反财政部规定的行为。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关于2003年记账式国债还本付息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3]1002号),2002年记账式(13期)国债应于2003年9月20日支付利息。根据财政部规定和该债券品种的设定,该期国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9月18日,凡于当日闭市后仍持有该期国债的投资者,为该期利息的最终所有者。根据有关规定,在9月19日,也就是昨日,该债券应该暂停交易一天。而根据财政部和交易所规定,债券在派息后,应以除息价复牌交易,并在该期国债挂牌名称前冠以“XD”以示提醒。
但是,该期代号为010213国债,在本应暂停上市的昨日(19日)继续交易,且在本应刊登派息公告的债权登记前几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未刊登派息公告。在发现问题后,上交所对该债券紧急停牌,但在停牌前,该债券已交易了半小时。
记者统计得知,在本应停牌的半小时内,该国债交易了56710张,收盘价比上一交易日下跌0.29元,而成交金额达到5537391元。
给国债交易和付息造成混乱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上交所此次在010213国债品种上的行为,属于重大工作失误,严重违反财政部直接规定。并且在整个国债派息流程被打乱之后,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即到底是周四登记的债券持有人还是周五购买的债券持有人应该享有债券收益?
另一个问题是,由于违反业务流程,上交所国债交易整个系统可能出现混乱。
同时,上交所本应在派息前几日进行公告,但上交所并未就此公告,会员单位对此也不知晓,导致周五交易未按除息价进行,如此则对周六该国债利息的分配造成新的难题。
知情人士表示,此次违规国债交易将对国债当时买卖双方造成不公平,对于卖出债券方,其既未按除息价交易、又能享受国债利息,还可能获得周五、周六两天的利息收入;而对于买入债券方,其既未按除息价交易、又可能得不到债券利息,还可能蒙受两天利息收入的损失。
知情人士最后表示,为了挽回影响,上交所可能会宣布昨日上午进行的该期国债交易作废,但该宗失误对买入债券投资者的影响,却已经造成。综合看来,上交所此次工作失误,为历年罕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