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耀
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三大城市经济圈,土地面积合计为90.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9.42%;人口为4.37亿,占全国34.23%;2002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2628.92亿元,占全国的61.16%。因而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过,三大城市经济圈也各具特点,发展并不平衡。我们主要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增长源泉、发展动力机制和产业
结构特色等四个方面进行比较。
经济水平
由于三大经济圈包含的省市不同,地域面积有很大差异,采用人均和地均经济水平,才有较强的可比性。我们以2002年最新统计数据计算两组指标。表1显示,目前三大经济圈的经济发展水平都远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但各经济圈的发展呈现明显的差异。长三角人均和地均GDP分别是珠三角的1.16倍和1.73倍,是环渤海的1.43倍和2.14倍。如果以长三角为1,则三大经济圈的人均GDP比值为1:0.859:0.699,地均GDP的比值为1:0.578:0.468。可见,无论按人口平均,还是按土地面积平均,长三角经济圈都是经济产出效率或集约化程度最高的区域,而珠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则依次递减。
如果从三大经济圈首位城市来比较,经济总量最大的是长三角首位城市上海,其GDP已突破5000亿元;居第二和第三的分别是环渤海首位城市北京和珠三角首位城市广州,两个城市的GDP都在3000亿元以上。而人均水平最高的则是珠三角的广州市,人均GDP已逾5000美元,长三角的上海市也接近这一水平;而环渤海的北京市人均GDP只有3000多美元,与广州和上海相差甚大(见表2)。
表3进一步显示了长三角经济圈15个城市、珠三角经济圈9个城市和环渤海经济圈2个直辖市的经济总量和增长幅度。由此计算出三大经济圈首位城市的首位度(一般以经济总量居第一的中心城市与经济总量居第二的城市的比值来衡量):长三角最高,为2.60;环渤海和珠三角相近,依次为1.55和1.34。三大经济圈主要城市经济增幅都在两位数以上,其中增长率最高的几个城市在珠三角经济圈,如东莞、中山和深圳。
增长源泉
三大经济圈不仅是中国经济的“主产区”,也是经济增长最快的区域。2002年全国GDP增长8%,而计算几何平均增长率,长三角经济圈达到11.59%,珠三角经济圈为10.80%,环渤海经济圈略低,为10.77%。目前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决定因素为投资、消费和出口,依此考察三大经济圈,可以发现它们增长的源泉各有侧重。
长三角经济圈:投资拉动型。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由于其拥有的良好的基础设施、发达的科技教育和日趋完善的政策环境,成为国内外投资者关注的“热土”,特别是跨国资本正大举向长三角地区转移,作为长三角经济中心的上海市日益发展成为大公司、大银行总部和研发中心的所在地,并加快朝着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四大中心迈进。2002年包括沪苏浙的长三角经济圈共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465.6亿元,占全国的21.9%,是珠三角(广东省)的2.4倍,京津两市的3.6倍。
珠三角经济圈:出口拉动型。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地区凭借其毗邻港澳、靠近东南亚的地缘优势和华侨之乡的人缘优势,以“三来一补”、“大进大出”的加工贸易起步,并大量吸引境外投资,迅速成为中国经济国际化或外向化程度最高的地区。2002年广东省进出口额达到2211.05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35.62%,其中出口1184.65亿美元,占全国出口的36.38%;加工贸易出口占全部出口的78.7%。外贸依存度达到155.31%,比上年提高15.4个百分点,远远高于其它各省市。
环渤海经济圈:内需拉动型。环渤海经济圈有厚实的发展基础,依托其广阔的腹地和区内市场以及便捷的交通枢纽条件,已发展成为中国规模较大、较为发达和成熟的现代物流中心和消费市场区之一。2002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094.8亿元,约占全国24.7%。外向化程度不如珠三角和长三角,外贸依存度仅35%左右,实际利用外资仅占全国1/5,但近年来,随着外商投资逐步“北上”,尤其是日韩及欧美等跨国公司纷纷在京设立研发机构,该经济圈对外开放呈现加快势头。
动力机制
长三角经济圈:民资主导型。这里较早诞生以集体和私营经济为主体的“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近些年经过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在中国地区经济中继续保持旺盛的活力。2002年,在工业增加值中,非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占的比重,浙江达到87.6%,江苏为81.5%(江苏的国有独资工业仅占9.05%);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国有经济投资占的比重,浙江为67%,江苏为63%,上海为65%,其中来自民间的投资(不含外资)已占到46.8%。
珠三角经济圈:外资推动型。“珠三角模式”区别于其他发展模式的最大特征,在于它几十年来一直保持着吸引外资的绝对领先地位。2002年广东省实际利用外资165.8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2%(其中珠三角116.19亿美元),而同年沪浙苏分别为50.3亿、47亿和108.3亿美元,京津分别为51亿和38.06亿美元。广东一年实际吸引外资额相当于西部12省区市改革开放以来的累积数。珠三角的外资主要来自香港、东南亚以及海外的华资。
环渤海经济圈:国资主导型。这一经济圈多属中国的老工业基地,传统计划体制的惯性影响较大,尽管近些年所有制结构调整加快,但国有经济比重仍相对较高。2002年辽宁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的增加值比重仍高达62.7%,北京的GDP中来自国有经济的份额仍然占到53.5%。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经济投资的比重,天津高达86.7%,北京和辽宁也都在40%以上。但要注意到,近年来该经济圈民资和外资的增势也在趋强。
产业特色
长三角经济圈:高科技—知识密集型。长三角经济圈产业门类齐全,轻重工业发达,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工业区,其纺织、服装、机械、电子、钢铁、汽车、石化等工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但相对其它经济圈而言,这里以微电子、光纤通讯、生物工程、海洋工程、新材料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更为突出。近年来,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增幅始终保持在30%以上。上海、无锡和杭州已被确定为国家级IC设计产业化基地。2002年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工业总产值1980.08亿元,比上年增长18.7%,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3.4%。近期投资高科技产业的台商,也主要向长三角经济圈转移和集中。
珠三角经济圈:轻纺—劳动密集型。珠三角经济圈产业主要由加工贸易导引,多以服装、玩具、家电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2002年服装产量仍高达22.53亿件,平均全国每人1.8件;微波炉(1382万台)、空调机(1324万台)、电视机(2410万台)等产量很大。近些年随着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升级,高新技术产品增速快,如2002年,大规模半导体集成电路增长27.8%,微波通信设备增长67.5%,移动通信设备增长188.0%,微型电子计算机增长31.4%,移动电话增长67.7%,彩色显像管增长39.1%,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和日用消费品生产和出口基地之一。此外,石油化工、电器机械也正在形成新的产业支柱。
环渤海经济圈:重化工—资本密集型。环渤海经济圈是中国重化工业、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其钢铁、机械、汽车、石油化工、建材、造船以及微电子等IT产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生铁、钢、成品钢材、大型拖拉机、塑料、啤酒等产量均占全国30%以上,电冰箱和洗衣机产量占全国1/4以上,微型电子计算机占全国近50%。2002年,重工业产值占整个工业的比重,辽宁高达79.9%,河北为69.4%,山东为61%。该经济圈的农副产品、海洋产品加工和出口也具有相当的优势。
区域一体化的共性障碍
与推进策略
目前,三大经济圈进一步扩张面临的共性障碍,就是行政体制分割,各自为政,行政性区际关系削弱着甚至是替代了市场性区际关系,以致经济圈内因地方行政主体利益导向而难以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经济融合。
突出表现在:一是存在严重的不合理重复建设,这不仅出现在价高利大的产业领域,而且在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领域尤甚。如珠三角已有5个机场,长三角竞相建港口,环渤海的机场、港口资源利用也不协调。二是在开放引资上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在外贸出口上竞相压价,导致过度或恶性竞争;甚至经济圈内的区际联系还要小于与国际的联系,由此损害了区域整体利益。三是经济圈内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贸易壁垒、资源大战,以及各种形式或花样翻新的地方保护。
近年来,为加强区域合作,三大经济圈都采取了一些积极的举措。如环渤海地区的京津机场联合、首钢的外迁,以及开展京津冀北“大北京”规划的研究;长三角各城市主动接轨上海、杭州湾跨海大桥开工建设;珠三角实施的与香港24小时通关、深港两地联网信用卡计划、佛山周边撤市设区,以及前不久签署的CEPA。但总体上看,合作的意愿要大于实质性行动。根据目前的现状,我们认为,有效推进经济圈的一体化还需要从以下方面努力。
第一,制定一体化发展规划。中国的大城市经济圈都是由不同的城市等级、不同的行政主体以及不同的功能区域构成的经济复合体。推进经济一体化必须规划先行,研究制定超越现有行政区划,能够覆盖经济圈内各城市等级、各行政主体以及各功能区的大区域规划,如“大珠三角规划”、“大北京规划”、“大上海规划”。要通过规划,明确经济圈一体化的总目标和分阶段目标,包括旨在消除要素和产品流动障碍的市场一体化,能够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形成合理分工的产业一体化,以公路、港口、机场的衔接配套和交通、物流网络的完善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一体化,以强化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的信息一体化,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态完善城市功能的城市布局一体化,以及旨在规范各地政府行为的制度一体化。
第二,构筑一体化共同市场。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以及产品和服务的彻底开放,除了要弱化地方行政参与经济的力量外,关键在于培育和构建统一、开放、规范的共同市场。要在市场规则上尽可能与国际接轨,符合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完善各类市场体系,形成各类市场的共同体,保障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目前,特别重要的是,共建区域性的商品物流共同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人力资源共同市场、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保护共同市场、基于信息网络平台的信息共享及信用征信共同市场,以及文化旅游共同市场等。比如,建立经济圈产权交易机构,可以为跨地区产权重组、异地并购、产权交易等活动创造条件。
第三,订立有约束力的统一公约和法规。区域一体化是经济圈内各经济体发展到一定程度上的客观要求,符合各经济体的共同利益。但各经济体又有各自不同的利益,为了约束和规范因各自利益而产生的不利于一体化的行为,有必要订立大家共同遵守的统一公约和法规。目前可以选择影响一体化最突出的一些问题,如招商引资、土地批租、外贸出口、人才流动、技术开发、工程招标、信息共享等方面,通过共同协商,形成经济圈内无特别差异政策的公约、规则或法规。考虑到某些经济体的水平和条件的悬殊,应允许存在一定的政策差异,使之有利于相对落后经济体的发展。
第四,组建半官方的协调仲裁委员会。国内外的实践表明,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有一个由各经济体共同组成的组织机构。过去各经济圈为了加强区域协作都设立了类似城市市长联席会议的机制或组织,但其作用十分有限。考虑到目前设立超越行政区的政府组织有难度,可以由政府部门和民间机构共同组建一个半官方的经济圈协调仲裁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研究制定经济圈统一发展规划和统一政策、组织协商协调、以及仲裁经济纠纷。其中,仲裁职能可以借鉴世界贸易组织的做法,主要是考虑到当由于地方保护难以合理解决经济纠纷情形下,需要有这样的权威机构来公正地裁判。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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