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许圣如
新快报讯国家税务总局权威人士在9月16日会见香港青年工业家协会访京团一行时透露,中央正积极研究降低企业出口退税率,解决退税速度太慢的问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这次方案大的原则是新账不欠,老账要还,改革机制,
共同负担。适当调低退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由15.11%调整为12.11%。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增量全部用于出口退税,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负担机制。
据知情人士透露,实行增量分担的方法,具体来讲,对于截至2003年底累计欠退部分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其中出口退税免抵未调库影响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由中央财政择机归还地方,而对欠企业部分,由中央逐步解决到位,为不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同时从2004年起,中央财政按1年期贷款利率5.39%给予贴息,2004年全国约需贴息130亿(东部地区约115亿),2004年起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比例分担。
对于基数的确定,以2002年全国实际退数为总基数,考虑到出口退税在地区间、年度间分布不均衡,各地基数按其2000~2002年应退数在全国的份额推算。考虑到2003年增长情况,在2002年基数基础上给基数一定增长,增长率为25%。
从2004年1月1日起发生的出口退税从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直接按分担比例(75%∶25%)分别退付,对地方退付的出口退税基数部分,由中央财政通过结算定额返还给地方。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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