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刊登增发招股意向书的当天,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即告跌停,并且从此一蹶不振。此后,投资者对宏源证券是否符合增发条件等质疑的声音更是接连不断。
记者就此采访公司有关负责人,他回答说,按照去年中国证监会颁布实施的《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公司的增发是符合规定的。
投资者质疑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公司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7468%,而证监会要求的则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二是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而公司增发股份已超过总股本20%,为什么没有通过流通股东。
该负责人解释说,公司是2000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是向控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剥离5.2亿元非证券类资产,从信托投资公司整体改组为证券公司,符合当时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去年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属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的要具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不低于6%的条件。公司近三年收益水平完全符合上述条件,完全符合增发新股的规定。因此,公司属于重大资产重组后首次增发,不受20%的比例限制,不需要重大重组委员会审核。
他认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上市的证券公司。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的资本规模将大为提高,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
针对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下跌问题,该负责人说,证券市场经过长达两年多的调整,目前本身已经进入相对低位。宏源证券的股价在增发公告发布后出现下跌,是市场的正常反应。上海证券报记者李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