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新闻发言人:
汇款收附言费为服务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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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近日宣布,开始对国内邮政汇兑附言超字段部分收取附言费,即汇款附言6个汉字以内免费,超过6个汉字的部分,从第7个汉字开始,每超1个汉字收取0.10元。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邮政局新闻发言人睢红卫。
记者:为什么邮政电子汇兑过去对附言一直是免费,现在却要开始收费?
睢红卫:邮政电子汇兑系统2001年7月开始投入使用至今,一直处于规模不断扩大,功能不断完善、稳定的试运行期。在建设试运行期间,附言业务暂不收费是中国邮政为感谢广大客户实行的一项优惠政策,现在试运行期已经结束。
记者:很多老百姓对汇款附言还要收费不太理解,你们认为对汇款附言收费能增加多少收入?
睢红卫:我们对附言超字段部分收费并不是为了增加收入,说实话这部分收入也很有限。我们对附言超字段部分收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附言业务是邮政汇款业务的一项附加服务。客户可自主选择是否办理附言业务。二是附言收费符合同业的惯例。三是附言收费是对服务成本的合理补偿。现行的附言需要营业人员逐字录入,并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传输,客观上增加了邮政企业的服务成本和费用。
记者:新的资费政策规定是根据什么标准定出来的?
睢红卫:0.10元/汉字的标准是我们在参照同业已有的资费标准(0.13元/汉字)和过去电报汇款附言资费标准(0.12元/汉字)的基础上,考虑到老百姓的接受能力,适当下调后确定的。
记者:对邮政汇款附言收费事先是否举行了价格听证会?
睢红卫:邮政资费目前尚未列入国家价格听证目录。此次资费调整是邮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和价值规律采取的调整资费行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价格听证和物价管理部门的批准。(于姗姗)
作者:于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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