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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股市新闻不断,先是“招商银行”在中报里透露,拟实施100亿元可转债的再融资计划;后是“华夏银行”上市第二天就发布公告拟对全体股本实现慷慨的高额现金分红。但市场普遍反应不好,对前者,55家重仓持有的基金,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以大量减持表示“用脚投票”,后者虽然不是向股东要钱而是给钱,也没有博得市场的喝彩,股价不涨反
跌。
从表面上看,“招商银行”欲想发展壮大,通过股市进行再融资、筹集提高资产充足率和经营运作资金并无可厚非,“华夏银行”表面上更是体现了“同股同权”,新老股东一视同仁,但是这两家股份制银行的做法,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大股东明显损害了流通股(中小股东)的权益。有人说,这是银行业“铁算盘”的精明过人之处,而咱却说,这都是股裂惹的祸。
对于招商银行来说,非流通股大股东自己不用掏一分钱,不但可以解决资金匮乏的燃眉之急,而且坐享资产质量提升的好处,流通股却因为股权含金量遭到稀释、投资收益下降,直接导致股价下跌带来的资产缩水,是典型的让你掏钱还不落好;“华夏银行”发行新股让流通股东为公司贡献了54个亿,到手后立马分掉13个亿,出钱的只得到其中3.95亿,不出钱的非流通股大股东却分到了8.4个亿,另外非流通股还白白占了流通股东因为溢价出资带来的每股净资产值“增值”1.09元。
其实,上述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并非最新发明,像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让上市公司为母公司(即大股东)担保等等,都可以归入此类情况。造成这种同股不同权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同股不同“命”。一个是占大头的非流通股股东是“真命天子”,占小头的流通股东只有出钱不能说话、任人摆布的命。这种畸形的、彼此割裂的股权结构,决定了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三公原则”,也是股市所有问题中最大的弊端。(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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