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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债承销市场,券商竞争一直十分激烈。据了解,在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15家企业352亿元企业债发行额度中,除国家开发银行、中信证券、华夏证券、中金公司等企业债承销大户拿下了大多数项目外,长城证券、世纪证券、汉唐证券等中型券商也拿到了60亿的主承销项目。中型券商在企业债主承销中形成了群起之势。
企业债承销市场一直处于僧多粥少的状态,中小型券商一般仅能在承销团中充当副主承销商的配角。此次多家中型券商企业债承销角色的转变表明,越来越多的券商已将企业债承销视作新的利润增长点。
多数券商认为目前在企业债承销市场争食不易。因为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国内企业债发债资格多数属于大中型企业享有的资源,只有放开市场准入,特别是允许民营企业发债,企业债的发行环境才会真正有所转暖,券商对企业债的发行承销也才会步入市场化轨道。
另外,目前企业债发行规模小,有时隔几个月才发行一只新债,没有形成稳定、持续的供给,定价尚不能完全市场化,这对券商在企业债承销中保持符合市场规律的定价水准有相当大的影响。没有可持续性的承销资源供给,是券商承销企业债中的最大难题。
“解决企业债承销供需矛盾的惟一办法就是做大企业债市场。”有券商债券部负责人士称,企业债市场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规模与结构是衡量一国证券市场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企业债券作为一种融资手段,无论在数量还是发行次数上都远远超过股权融资。在美国,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金额通常是股市融资的数倍,债券发行量要远远超过股票的发行量,企业直接融资主要依赖于债券市场而不是股票市场。目前国内在股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已急需扩大企业债市场发展空间。
世纪证券总裁吴敏文表示:“将来国内股票市场和企业债市场的发行规模有望持平。券商承销企业债的机会将日益增多。”
值得指出的是,2003年企业债券发行实际上已呈现亮色,除了发行规模已大大增加外,发债主体也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特别是券商获准发债后,还将为债券市场提供一个新的券种,这不仅有利于发债主体的多元化,还可以为券商彼此增加承销发行的机会。(于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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