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祥
沸沸扬扬折腾了许久的南方基金股权转让一事终于有了结果,这也让市场松了一口气。其中,对金融业情有独钟、已先后参股国信证券与深圳创新投资集团的深圳机场如愿以偿地成为了南方基金的股东,持股比例高达30%。然而,市场紧跟着又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交叉持股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根据第二季度投资组合报告,南方基金重仓持有深圳机场,其旗下的基金天元、开元与南方稳定成长、南方宝元分别是深圳机场流通股东的第一、二、三与十大股东,其地位仅次于深圳机场大股东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持股量总计达4000余万股。以最新股价计算,市值接近4亿元。显然,这一数字是相当惊人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将基金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是禁止的。据悉,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利用内部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从市场公平性的角度看,这一规定确实是合理的。那么,以南方基金与深圳机场如今这种紧密的关系,二者之间有利害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摆在南方基金面前的一个难题是,该如何处置手中持有的大量深圳机场筹码?
但是,问题似乎并非如此简单。首先,南方基金购买深圳机场在先,深圳机场入主南方基金在后。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就意味着,南方基金并未利用如今的这种密切关系获得内部信息等方面的优势。那么,至少已购得的深圳机场股票是符合公众利益的,毕竟基金是为公众服务的。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强行要求南方基金抛售深圳机场筹码并不十分合理。
其次,如果强行要求南方基金大量抛出深圳机场,那么,对深圳机场其它流通股东的利益无疑会带来较大损失。以南方基金持有4000多万股的持有量,全部抛售出去几乎是难以想象的。更何况,当前市场本身已经较为虚弱,就是几百万股的抛售量也会将股价砸下去不少。因此,强行要求南方基金抛售深圳机场恐怕会有所顾虑。
另外,一个更令人关注的问题是,随着更多上市公司入主基金公司,基金公司购买股票将日益艰难。去年以来,基金公司集中持股已成为一个显著趋势,这与基金投资理念转变有较大关系。然而,由于目前上市公司蓝筹股数量有限,基金们自然会去抢夺筹码。以此来看,集中持股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那么,如果因为股权关系之间的联系再对基金购买股票加以限制,那么,基金公司所面临的选择空间就更小了,投资主动性将被迫大大降低。最终而言,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就会受到较大损害。
如果说以前还因入主基金公司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少,规模较小而不会成为太大问题,那么,深圳机场入主南方基金无疑使这个问题严峻化了,也给市场提出了新课题。诚然,在规定没有改变之前,按既有规定执行是应该的。但是,市场各方还应考虑到市场实际情况,从维护市场公平性与投资者利益的角度进行权衡,在制度设计上有所“纠正”。目前来看,这已经刻不容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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