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29448000股,占总股本的69.5%,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崔桂亮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增补吴嘉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2票,代表22944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共和律师事务所胡晓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吴嘉杰先生简历见2003年7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19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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