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的规定,济南证管办于2003年8月18日至22日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财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核查。9月2日向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济证公司字〖2003〗54号,以下称《通知》)。
接《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通知》中的整改要求逐项研究,提出了落实、整改措施,并于2003年9月18日召开了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济南证管办巡检的整改报告》。
现将公司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个别条款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规定要求。如未规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程序,未规定公司风险投资范围等。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现已对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如下修改,经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计划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方案:在公司章程第九十一条、《股东会议事规则》第17.4.1中加入“在股东大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向股东大会说明并回答公司股东提出的问题;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股东宣告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然后,按照本章程本节规定的表决程序表决。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就关联交易金额、价款等事项逐项表决。”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修改为:“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作出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期货等)在公司净资产10%以内,产业投资属于主业范围的经营性投资额在公司净资产20%以内、非主业的经营性投资额在净资产15%以内,以及对公司净资产20%以内的资产的处置权由公司董事会行使,超过上述限额的投资行为、资产处置行为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个别“三会”会议运作不规范。部分会议记录过于简单,难以反映会议召开的全部情况;个别股东大会会议的登记材料不全面;财务负责人未在换届时经董事会重新聘任。
整改措施:董事会承诺:公司将全面加强“三会”会议的规范运作,认真、详实地作好每次会议的记录,确保真实、完整、全面的反映公司每次会议的全部情况;针对个别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材料不全面的情况,公司决定将进一步增加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登记信息,完善参会股东的资料登记,并将股东大会登记记录格式化、标准化,确保每次会议的记录全面、完整;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定补聘苏化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在以后工作中避免此类事项的发生。
三、少数董事未能勤勉尽责。一名董事长期不参加董事会也不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职责,一名独立董事连续三次以上不亲自参加董事会。一名监事兼任总经济师,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
整改措施: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已对长期不参加董事会也不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职责的董事以及连续三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进行了提示,并要求其勤勉尽责,确实履行董事职责,否则公司将在明年的董事换届中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公司董事会运作的高效性;关于一名监事兼任总经济师事项,公司将在明年监事会换届时一并解决。
四、少数财务核算不规范。2002年约600万元预付大型设备款在预付帐款中反映,未在工程物资中披露;公司未将北京、上海分公司少量资产和多年形成的约100万元利润汇总在公司会计报表中。
整改措施:关于600万元预付货款未在工程物资中反映,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关于北京、上海分公司少量资产和多年形成的约100万元利润未汇总在公司会计报表中,董事会责成公司财务部门在编制200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时进行相关调整。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九月二十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