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以下称“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19日上午9:00在浙江横店度假
村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8人,共代表股份68,089,19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6.7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耀辉先生主持,经大会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题并形成本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68,0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审议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
2、以68,0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3、以68,0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4、以68,0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审议通过《财务工作报告》。
5、以68,0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选举潘亚岚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以68,0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选举卫龙宝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6、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方股东上海光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横店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25,589,190股。
以25,5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审议通过“浙江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与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产品的协议”;
以25,5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审议通过“浙江普洛化学有限公司与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医药中间体产品的协议”;
以25,5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审议通过“浙江普洛化学有限公司与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生产原料的协议”;
以25,5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审议通过“浙江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羟邓盐等产品的协议”;
以25,5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审议通过“浙江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生产原料的协议”;
以25,5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审议通过“浙江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与浙江康裕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签署的购买阿维菌素、吉它霉素等生产原料的协议”;
以25,5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审议通过“浙江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与横店集团浙江康裕医药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产品的协议”;
以25,5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审议通过“浙江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园林古典建筑公司签署的委托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园林古典建筑公司进行车间扩建及宿舍二期工程建设的协议”;
以25,5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审议通过“浙江普洛化学有限公司与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仓库房屋改造翻新工程的协议”;
以25,5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审议通过“浙江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生产车间厂房和公寓楼建设工程的协议”;
以25,5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审议通过“浙江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横店集团得邦药业(兽药)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产品的协议”;
以25,5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票的0%;审议通过“浙江康裕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普洛化学有限公司、浙江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与横店集团给排水有限公司签署五年的污水处理的协议”。
7、以68,0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以68,089,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审议通过《二〇〇二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决定,2002年度按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实施分配,共计分配利润7,287,461.50元,剩余17,526,475.02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郭栋律师受聘出席并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2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0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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