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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9月18日中午2: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刘军董事因其他工作不能到会,委托马春华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春华先生主持,经八名董事认真研究,通过记名方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拟追加向《中国建设银行景谷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满足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提高经济效益。决定在原向中国建设银行景谷县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综合授信的基础上追加流动资金贷款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三年。以上综合授信贷款用公司现有财产抵押,用公司年内经营性收入偿还。具体借款操作方式授权董事长马春华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及文件。二、同意方志坚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简历附后)三、同意任向前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简历附后)
四、关于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办理贴息贷款的议案。
根据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财政厅云林联发200314号文,及《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03年林业治沙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林基发200334号文件精神。并经省财政厅、林业厅、省农行、省规划院及有关专家对本公司林化、林板速生丰产思茅松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同意。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办理林业治沙贷款财政贴息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借款操作方式授权董事长马春华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及文件。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00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方志坚简历
方志坚:汉族,1961年出生,工学学士,中共党员。曾任国营9807厂工程师、日本NK集团商务担当;董事、总经理。现任云南云松林产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附:任向前简历
任向前:男,汉族,1957年出生,研究生,审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景谷县统计局副局长、县物价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总经理助理、景谷县县长助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1998年被评为景谷县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1999年被评为景谷县林业公司先进个人。现任云南江城茂源林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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