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云南省的一个旅行团约200多名游客,高高兴兴来港旅游,却因香港导游与内地旅行社之间的欠款之争而被弃置一旁。此事虽经旅游业议会介入而得以解决,但内地游客们大都败兴离开香港,香港的旅游服务给他们留下了极坏的印象。
此次云南旅游团来港不获接待之纠纷,责任当然主要在于内地旅行社拖欠转介团费,香港导游要求收齐团费表面看是合情合理的。但要知道,千里迢迢之外好不容易从云南来到
香港的游客却是无辜的受害者。游客们能够启程来香港旅游,说明他们已经向内地和香港的旅行接待单位交足了旅费,至于香港和内地旅行社如何分配、什么时候分配,则与他们无关。
香港商报的评论员文章认为,内地旅行社欠款肯定是错误的,要负主要责任;但香港的接待单位也不是毫无责任可究。本来,香港方面在没有收齐团费的情况下就不应该接团,一旦接了团,就意味着对内地旅行社的信誉有了充分把握,就应承担一切后果,就必须对全体游客负责到底,岂能弃旅客于不顾,把游客当作牺牲品?
今次事件,使香港的形象至少在200多位云南游客及其亲属心中受到严重损害,从媒体对部分旅客的采访来看,有旅客痛斥香港导游将他们作为追讨欠款的人质,对香港留下的恶感溢于言表。当然,一件这样的事情影响毕竟有限,绝不会破坏香港在内地同胞心中的形象,但若类似事件屡屡出现,受伤害的内地游客来自四面八方,一传十,十传百,那会出现什么严重后果就令人难以预料了。
可以预期,旅客与接待单位发生利益冲突的事件难免还会发生,而且究竟将会出现哪类型事件人们事先也未必可以知晓。对此,香港旅游业议会及旅游发展局应该尽快征求业界意见,出台新的既能充分保障旅客权益,又能使本港的接待单位避免遭受损失的行业守则和应急措施。当然,与内地旅游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共同监督和打击那些不讲信用的旅行社,也是应该进一步加强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