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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18日在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到董事13人,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郭庆国先生、冯兆星先生、冯涛先生分别委托董事孙轩瑞先生、廖海泉先生、冯均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
表决权,独立董事杨公明先生、董事张全喜先生均委托董事长庄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及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议案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及授权代表的100%,具体修改内容为:
(1)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
(2)第九十七条原文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占公司上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上的风险投资及投资运用资金或处置资产的额度超过三千万元以上时,董事会应提出议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变更为:
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范围内,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融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含资产抵押)及以下风险投资:
(一)、项目投资;
(二)、权益性投资;
(三)、债权性投资;
(四)、期货市场套期保值业务。
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售不超过三千万元的资产。
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核销不超过一千万元的坏帐或减值资产。
(3)第九十九条第(六)款后增加:
(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享有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投资决策权,并向下次董事会通报;
(八)、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享有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融资权,并向下次董事会通报;
(九)、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享有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对控股子公司融资的担保权(含资产抵押),并向下次董事会通报。
后面各款编号顺序依次顺延。
(4)第一百四十八条原文为: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本章程第一百零五条至一百零八条规定的程序适用于本章节。
变更为: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监事会会议应由全体监事参加,监事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所有成员享有平等的发言权。任何一名监事所提的议案,监事会均予以审议,监事会决议应由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监事会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或传真方式表决,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其中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议案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及授权代表的100%;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班子的议案:同意赵慧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中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议案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及授权代表的100%;同意祁有奎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中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议案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及授权代表的100%;同意侯智强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中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议案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及授权代表的100%。
根据董事长和总经理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刘晓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议案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及授权代表的100%;同意聘任任小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中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议案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及授权代表的100%;同意聘任冯兆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议案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及授权代表的100%。(上述三人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18日
附:个人简历
1、刘晓亮,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
1993年8月至1994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咸阳分行人事教育科工作,负责劳资和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
1994年7月至1996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咸阳分行资金计划科工作,负责资金调拨、信贷计划、综合考评。
1996年7月至1999年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咸阳分行东郊支行工作,任副行长,主管公司类客户存款和信贷以及不良贷款回收;
1999年2月至1999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贷管理部工作,负责信贷项目的审查;
1999年8月至2000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重大信贷项目审批之前的资格审查和审批之后的条件落实;
2000年7月至2001年5月,在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工作,负责重大不良贷款项目的资产重组和盘活;
2001年6月至2003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咸阳分行工作,任行长助理,主管公司业务、房地产业务、国际业务和中间业务;
2003年7月至今,在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2、任小明,男,1959年11月生,汉族,甘肃天水人,1976年1月参加工作,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会计师,中共党员。
1976.01―1978.11高中毕业插队下乡;
1978.12―1982.12兰州军区服役,为某部文书;
1983.01―1986.07甘肃省庆阳地区粮食局科员;
1986.07―1993.05甘肃省庆阳地区财政处科员、科长;
1993.06―2000.02调海南省商贸厅所属海南省工艺房地产公司任财务部经理、常务副总;期间曾在海口长信房地产公司(外资)任财务总监;
2000.03―2003.06海口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工作,被聘任为海南泰华旅业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时兼下属泰华酒店(四星级)财务总监,及海南椰卉园艺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3.07至今,在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3、冯兆星,男,汉族,陕西长安人,1963年4月28日出生,1982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经济师职称。现任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
1982年8月―1988年8月,在陕西省种子公司工作,从事品种管理、良种繁育工作,后任秘书科副科长。
1990年6月―1996年4月,在陕西省种子管理站和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经营管理科副科长。
1990年7月―1996年4月,兼任陕西省种子管理站计划财务部部长。
1996年5月―2001年12月,任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陕西天元实业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002年元月―2002年5月,任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蔬菜分公司、牧草分公司、园艺苗木分公司经理。
2002年5月至今,任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兼任秦丰内蒙基地总经理,陕西秦丰苗木花卉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西安秦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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