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9月18日下午14时在北京市友谊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纯先生主持,出席会议人员按程序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方强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审议通过聘任郑则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审议通过聘任林乐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大连北大科技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18日
附件:简历
郑则壮,男,1971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曾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大连永融现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证券星海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总经理,中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林乐波,男,1958年9月出生,曾任职于大连特钢集团公司、大连市中山区商业局、大连大汽企业集团,1999年起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特对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第七次会议解聘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和聘任程序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大连北大科技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德裕杨平甘征求
2003年9月18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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