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1名投资者状告大庆联谊 焦点集中在两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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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 04:36 北京青年报 | ||
王芳 本报讯 昨天,“381名投资者状告大庆联谊案”在哈尔滨中院正式开庭审理,这是大庆联谊系列案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庭审,也是首次采用共同诉讼方式审理的证券案件,所以该案的进展情况颇受各界关注。 记者电话采访了该案代理律师上海国浩律师集团的宣伟华,据她介绍,昨天的审理进行得很顺利,早上9点开庭,约三个半小时就结束了审理程序。此次是分为两组进行共同诉讼的,所以避免了许多重复繁杂的环节。 在法庭辩论中,出现了两个焦点问题:一个是造假揭露日的认定问题,被告大庆联谊公司认为揭露日应该是2000年4月27日,因为当天是公司公告证监会处罚书的日期。但原告律师则认为揭露日应该是1999年4月21日,因为当天大庆联谊首次公告涉嫌造假,正在接受证监会调查。原告律师表示,在1999年4月21日的公告当天,大庆联谊的股价大跌、成交放大,这样的转折点符合揭露日的本质特点。 据了解,揭露日的认定对于381名投资者而言非常重要,如果认定被告的日期,就意味着绝大多数原告将丧失胜诉权利,因为在两个日期中间,许多股民已经抛售了股票。同时,即使没有抛售的股民,也不会得到太多赔偿,因为揭露日的不同会直接导致迥然不同的赔偿结果。据悉,揭露日最终将由最高人民法院来认定。 另一个焦点是申银万国的连带责任问题,原告律师认为,作为大庆联谊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对其造假行为应该是明知的,属于共同侵权,对股民也应负有赔偿责任。 原告律师已经明确表示,欢迎庭外和解的方式,有迹象表明,大庆联谊公司也有和解的倾向,但态度尚不明朗。据了解,今天原被告双方还要进行有关证据的核对,主要包括投资者股东账户、股票交割单等。如果没有庭外和解,按照正常的审判程序,最终审判结果估计在年底前会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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