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彭松
日前,南京医药发布公告称,由于时机暂不成熟,董事会决定取消实行公司董、监事津贴的方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这距上月21日董事会通过这一给董、监事每人每月发放4000元(税后)津贴的议案还不到1个月。为何董事会突然决定取消这一议案?
南京医药证券事务代表梁毅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经过董事会成员再三讨论后得出的结果。他同时承认,在董事会提出原津贴方案之后,部分职工群众对此有一些反映,这也是导致方案取消的原因之一。而在南京二十多家上市公司中,也未有此类先例,因此董事会最终决定取消这一津贴方案。
梁同时表示,这只是一个独立的事件,与东方商城方面的变化或是集团的企业改制没有任何关联。在昨日的公告中值得注意的是,有一名董事对取消津贴方案投了弃权票,据了解,投弃权票者乃是公司非独立董事。由此看来在董事会内部,意见也存在分歧。
据了解,目前上市公司中,只有华北高速、厦门路桥、清华紫光、吉林亚泰等少数公司目前有此董事津贴制度。其津贴的发放理由通常是为公司董、监事履行职务创造条件,通过津贴的方式承担董事、监事在履行职务时所产生的费用。从披露的津贴标准来看,一般略低于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准。
北京金海泰资本市场研究中心的程旭认为,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是对其专为公司进行的劳务活动的一种回报,但对于上市公司的非独立董事来说,领取额外的津贴理由并不充分。这类董事主要可分为两类,或者是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或者是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对于前者来说,其董事职责的履行已经有高管薪酬作为回报,对于后者来说,其董事职责的履行是代表其股东单位行使职责,对应的也已从股东单位领取薪酬,如果要再领津贴的话,由原股东单位支付似乎更为合理。(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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