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交费:数码相机会不会步DVD后尘
在中国数码相机市场的“桃子”即将成熟时,觊觎已久的日企再次拿出专利暗器,在这场较量中,中国企业是否做好准备?
本报见习记者 程涛 实习生陈谊
在刚结束不久的“2003年标准与专利北京国际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提醒中国数码相机企业说:“日本欲就数码相机向中国收取专利费”。
这一个令人揪心的消息,它让人很自然地回想起去年所发生的DVD专利交费风波:当中国本土DVD制造企业靠着薄利
多销好不容易才催熟国内市场,并在国际市场上打拼出一定地位的当口,以前一直语调和善、“好说好商量”的美、日、欧DVD企业突现狰狞,它们组成6C、3C以及1C等专利联盟频频施招紧逼———甚至“导演”出了中国DVD产品在欧洲海关受阻之事件———后来在本土企业按其意愿交纳了一笔可观的专利费之后,才暂告收场。
据知识产权专家李顺德介绍说,事实上,类似的专利风波早在10年前的台湾IT产业就曾大面积爆发,只不过未引起国人的警惕。
毫无疑问,对于这样一个令人唏嘘心痛的剧本,所有国人都希望它不再重演。
如今,适逢中国数码相机市场方兴未艾、国内数码相机产业快速壮大之际,又传出“日本欲就数码相机向我国收取专利费”的消息,令人不免心生忧虑:数码相机会成为“DVD第二”吗?
情形或许没那么糟糕。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张平和她的学生刚刚完成了一项专题研究,报告的初步结论是:如果提早谋划,数码相机就可以不成为“DVD第二”。
不过,报告强调“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报告内容旨在“分析数码相机专利的国际分布,描绘出专利保护地图,让企业知己知彼,懂得如何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解决专利纠纷的思路以及应对方法”。
一语惊醒梦中人
作为张平等人所承担的国家科技部“中国专利发展战略”的研究的一部分,该课题始于今年年初。
今年2月间,日本贸易振兴会北京中心知识产权室室长日高贤治在公开场合说:“(日本企业)不能因为拿到DVD的专利使用费就高枕无忧,数码相机的专利问题马上就会白热化,日本制造商知识产权战略能否成功将接受考验。”斯时,DVD整机交费风波才刚告结束。
据一熟悉内情的人士介绍,日高贤治所在的日本贸易振兴会并非一个完全的民间机构,该会接受日本国家财政拨付90%的经费,是一家专门从事收集并提供海外经济信息、配合日本政府的方针从事各种贸促活动的机构。另外,在对中国DVD企业征收专利费一事上,其北京代表处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不仅为日本企业做了充分的调查,还充当了在中国实施专利战略的代言人”。
日高贤治第一次发表此言论时,由于媒体当时的注意力仍集中在中国DVD受阻欧洲海关的事件上,还无暇顾及。但在3月日高贤治重发该言论后,才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日高贤治的言论也立即引起了有关部门的警觉。随后,张平等人开始对“数码相机的专利”立项研究。
事实上,日高贤治此举用意在试探中国方面的反应。但在日本数码相机企业看来,日高贤治的放风有些操之过急了。这些企业随即暗示日高贤治这个策略有点不合时宜,离现实太远。所以,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日高贤治对这个话题一直避口不谈。
那么,相差仅仅半年之后,为何日本就开动马力“欲就数码相机向我国收取专利费”了呢?
中国的“桃子”要熟了
日本此时提出专利问题,与中国IT制造和数码相机消费市场迅速成长密切相关。
先从总体市场形势来看,近年来,由于数码相机的工艺和终端成像等技术的日臻完善,其对传统相机的替代比较优势已相当明显,市场容量为此迅猛扩大。
再就地区市场看,其重心正在由北美、日本市场向亚洲(不含日本)和欧洲迁移。据某国际权威机构测算,从2002年始,数码相机在欧洲和亚洲将逐渐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其增长比例至少会在几十个百分点以上,而北美和日本市场的增长将趋缓,保持在12%左右。
在这种重心的迁移中,中国市场是最具潜力和增长性的市场。近年来,国内数码相机市场的增长基本都在100%以上,有统计显示,国内数码相机销量2001年为18.5万台左右,而到2002年一下子就增到56.6万台。按专业机构的预测,2003年将保持同样的增比,销量可能会突破100万台。
更重要的是,中国市场已经形成了为数不少像联想、方正科技等的本土制造企业,它们在中低端市场已占据相当之份额,这对于日本数码企业来说,一方面构成了一定的威胁,而另一方面也培育了“吃完甘蔗尾,还能从尾吃到头”的基础。
一市场观察人士说:“无论怎么看,中国数码相机市场的‘桃子’都要熟了,对于在此方面拥有技术优势的日本企业来说,尤其如此。”
“DVD剧本”会重演吗
如果单从所涉及的技术的数量来看,数码相机面临的专利危险可能还要甚于DVD产业。
张平在其研究报告中,对全球各主流数码相机厂家(主要为日本企业构成,包括柯达、索尼、佳能、富士、奥林巴斯以及尼康等)的专利技术进行了详细的检索和统计,这些厂家所做的专利申请,在日本是数千件,在美国是1000多件。
不过,所幸的是,这些企业在中国所申请和获权的专利件数很少。原因是,这些公司,以前“没有意识到中国市场的巨大空间,对中国市场的启动时间的判断有所不足”,在“提交国际专利申请时对中国市场有所疏忽”。
正是由于这种“疏忽”,使得日本企业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对中国企业实施类似于DVD这样的压力。
在中国信息产业商会数码影像产业分会副秘书长顾跃生看来,中国数码相机市场才刚进入一个打破瓶颈的时期,还未完全培育成熟,此时征收高额的专利费会加大市场培育难度,日本人不愿看到这点。此外,国外企业要向中国企业收取高额专利费,还有三大障碍:
其一是目前数码相机的专利技术比较分散,各企业运用的是企业标准,而非世界标准,专利多由各企业独自享有和管理。并且,没有形成紧密的诸如DVD领域的专利联盟,使得专利费的谈判和征收变得难于操作。
其二是法律条件不成熟。中国企业目前的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其绝大部分的技术多为在国外已公开的技术,这些技术无法在中国得到申请保护。且在涉及高端产品的专利技术方面,日本企业在中国的申请工作才刚刚展开。
其三是国产数码相机生产所需要的主要零部件,在配件商卖出时就已包含了专利费用,更加之目前本土产品大多是在台湾贴牌生产的,本土企业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李顺德认为,尽管在近期内中国的数码相机产业不可能有步DVD后尘之危,但一俟产能扩大,具备一定规模的出口能力,日本等国外企业难免痛下辣手,因此,中国企业仍应早作谋划。
“保卫战”启幕
那么,该如何提早谋划呢?“我们从尊重知识产权的角度出发,应该向专利人交纳合理的费用,但不能像DVD一样溃败。”张平说,“在国外数码相机专利权人还未缔盟之时,国内企业应该尽快形成产业联盟,同时尽快制定中国自身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道理是,在国外企业标准极为不统一,且各企业间还有竞争关系的时候,中国的标准制定部门应该利用这个时机,瓦解国外企业对中国实施专利战略的企图。”
张平进一步阐述说,这有利于中国企业应对国外企业的专利战略,而且不违反WTO的相关规则,而一旦错过了时机,就有可能被对方指责为“技术性贸易壁垒”。
据悉,中国数码相机标准的确定已经制定了时间表———2003年底,数码相机标准工作组行业专利标准的初稿就会向国家相关部门送审。此外,标准化委员会专利四所也在考虑制定国家标准。
但从长远来看,仅在技术标准上做文章还不是根本之计。中国企业更需加强在专利技术上的研发,在高端上有所突破,注重核心专利、源头创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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