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7日讯记者周倩报道 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从严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特别是房地产开发用地。各类开发区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不得借设立各类开发区擅自修改或调整规划。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规划和管理,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今后,报批城市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修改规划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省级
国土资源部门要防止通过修改或调整规划变相扩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各地要合理确定城市年度建设用地总量。
通知强调,报批城市建设用地涉及各类开发区用地的,须提供开发区经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文件。凡属不符合规划、违规设立的开发区用地申请,不予受理;超出规划的开发区用地,一律予以核减。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合理确定所报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各类房地产用地量和比例。要通过土地供应优化房地产结构,报批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应主要用于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危旧房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拆迁安置用房等建设;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房用地,停止申请报批别墅用地。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凡涉及房地产开发用地的,须对已批准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利用情况以及该城市房地产市场供需、房地产价格、房屋空置率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作者:周倩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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