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严令 要求限期解决大股东欠款问题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 06: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济南证管办关于限期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的意见,要求山东省有关地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据统计,截至2002年底,在山东68家上市公司中,大股东及其关联单位不同程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达20家。其中以济南轻骑为最,大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对公司欠款高达29.15亿元,公司还为大股东及下属单位违规担保7亿多元。同时,在一部分上市公司中,存在着国 济南证管办认为,上述问题不仅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而且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济南证管办提出了如下意见:一、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上市公司违规为大股东提供担保问题,有关上市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督促大股东偿还占用资金,解除对大股东提供的担保;有关大股东应制定偿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详细计划并寻找其他担保方,转移上市公司的担保责任。二、有关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国有股股东存在的土地出资不到位、配股资产至今不能过户等问题,责成国有资产、国土资源等部门尽快解决。三、对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规范问题,有关上市公司和关联方必须立即进行自查自纠,上市公司要保证关联交易信息的充分披露,杜绝利用关联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调节利润,适时变更重大关联交易协议、合同,履行法定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四、对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五分开”不彻底问题,有关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尤其是对上市公司董事长仍兼任大股东法定代表人、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问题,必须尽快予以解决。 山东省政府对济南证管办所提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省政府领导强调,有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督促、指导有关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按季度分步骤予以落实,最迟要在2004年6月30日前完成。从2003年第三季度起,有关上市公司和大股东每季度要向济南证管办报告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有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每季度要向省政府报告协调解决上市公司问题的情况。 据了解,该文件下发后,山东各地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排查,并研究制订了解决方案,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5家大股东全部或部分归还了所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 (上海证券报记者 郑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