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廉租房将实行动态管理
收入“超标”须让出廉租房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我市面向特困家庭的廉租房将实行动态管理,廉租户根据收入的变动情况做到“有进有出”,同时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出租房,并建
设归国留学生公寓。记者昨日从市住宅局获悉,新近制订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已征求市府办公厅、法制局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即可上报。
市住宅局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该办法的核心是不同阶层享有不同的保障性住房。对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户口的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难的“双困”家庭和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以低廉租金出租廉租房,租金为市场指导租金标准的20%。同时实行“实物配租”与“货币配租”相结合的办法,其配租面积和租金补贴面积不超过人均15平方米。
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经房委会审议决定,居民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为我市居民的低收入线,据统计,我市目前低收入人口约为27.8万人。低收入家庭可申请经济适用出租房,其租金标准为市场指导价的50%。
由于经济的发展及劳动力和就业状况的变动,家庭收入状况也是不断变化的,与此相适应,民政局认定的“双困”也会随之变化,以此为依据,新的办法对廉租房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模式。已享受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出租房的,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年深圳市最低收入或低收入标准线的,在6个月内腾退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出租房。
同时,为配合市委市政府高级人才引进政策,分步解决高级人才住房问题,我市将加紧建设归国留学生公寓。该项目启动后,预计在3年内可解决近2000名归国留学人员的住房。归国留学人员公寓以90到120平方米为主,配以适当的内部装修,满足“拿钥匙可入住”的使用要求。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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