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文亮
近期一批绩优公司纷纷向投资者抛出了再融资菜单。据不完全统计,近半个月内,就有某钢铁类上市公司公告拟发总规模为21亿元可转债,某房地产类公司拟新发规模19-30亿元、期限5年的可转债,某金融类公司拟发不超过100亿元可转债。
而我们发现,此钢铁类公司今年2月才增发新股1.1亿股,已融资8亿元;同样,该房地产公司去年6月刚发行了15亿元可转债,该金融企业去年4月才上市,当时融资达109亿之巨。
诚然,这些绩优公司都符合再融资条件,也有部分投资者愿意埋单。可证券市场是一个有众多利益主体的市场,上市公司是一个牵动着众多利益关系的公众公司,更多的投资者会问:才融资千金,为何还想着黄金万两?这些绩优公司的再融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
我们发现,这些绩优公司融资规模动辄十多亿,甚至上百亿。在目前的市况下,尤其是在我国股权结构相对分割的特有市场中,再融资规模过大,不仅侵占了流通股东的利益,也打击了投资人的持股热情,加剧了市场的波动。难怪有基金经理感言,增发猛如虎被相对制止后,现在是转债猛如虎。
更为可怕的是,绩优公司在证券市场刚树起的蓝筹形象遭受质疑,从而损害了今年好不容易确立的价值投资的选股理念。应当说,以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向市场传递、推介与实践的价值投资观念,基本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同。而现在,绩优公司纷纷抛出扩股再融资菜单,而且其融资方案中较少考虑原流通股东的利益,在股本扩张、企业盈利无法同步、股价一路下跌的情况下,受影响最大的是流通股东的利益。
绩优公司过度在股市融资所带来后果显然令人担忧:不利于投资者追求长期理性投资,因为其持有的投资绩优股随时会踩上再融资“地雷”。另外,绩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普遍偏低,而且多为银行的黄金客户,其融资渠道比一般企业要多,靠股权融资的效果未必优于其他方式。加快发展速度是所有公司的目标,但企业持续增长也要量入为出,凡事都要有度,不可一口气吃出个胖子。
市场早有前车之鉴:绩优公司资金流进来了,但大部分处于闲置或再融资项目效益不佳,不适当的扩张同样可能把一个绩优公司变成绩差公司。
在一些成熟市场,增发新股与发行可转债也是一种通行的企业再融资方式,但企业选择再融资十分慎重,因为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不仅增加了流通股的压力,会对价格构成一定的压力,而且随着股本增加,导致企业利润因分配而流失,因此,企业往往把银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作为主要融资方式,这也是美国企业债市场发达的原因。而国内上市公司分红派现率普遍很低,即使是绩优公司,也往往是每股收入较高,但几乎没有派现压力。
应当看到,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双轨制模式下,众多上市公司无论选择什么样的融资方式都不会威胁到企业的控制权,也没有分红派现压力,企业更愿意追求使融资规模最大化的融资方式。选择增发新股或发行可转债,既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得资金,又不会使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大变化,同时控股大股东又可以大幅提升其资产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尤其是绩优公司,更需要具备“再融资理性”和“再融资道德”。(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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