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息 深交所日前完成了建所以来第三次业务规则的全面清理。今日该所公布了已明令废止、自行失效以及根据业务发展不再适用而需废止的第一批共122个业务规则目录。
深交所成立以来,制定和发布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为使业务规则管理规范化和系统化,深交所曾于1998年、2000年两次进行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并对清理后的现行有效规则进行汇编,通过深交所网站公布,供市场参与者查阅。2003年7月11日,深交所又对《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作了修订,以进一步规范该所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为更好地规范市场和服务市场,深交所于今年初开始着手第三次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对截至2002年12月31日的业务规则进行全面清理,逐一进行效力确认,确定了已明令废止、自行失效和因业务需要不再适用应予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适时进行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对不适应业务需要的规则予以废止,确保规则对市场发展需求的吻合度,既有利于交易所依法履行组织证券交易和一线监管职责,又有利于为投资者和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明晰的游戏规则和建立更为公开透明的投资环境,是深交所贯彻规范市场和服务市场理念、落实《深交所服务体系建设纲要》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后,深交所将把业务规则清理作为一项例行工作,并长期坚持下去。
(上海证券报记者殷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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