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虎
中外投资商们紧盯2008奥运场馆建设与运营的商机,然而各自策略不同:中方的投标者打惯了“政府牌”,以为一切商业风险都有政府兜底,较少设计方案的商业可行性;外方则主思方案的赢利可能性。结果,政府招标的市场化融资策略让许多中方的投资商们失算了。
2003年8月9日,北京2008奥运会主体育场———国家体育场———招标结果公布,中国中信集团联合体被确定为国家体育场项目合作方招标的中标人。对于所有的奥运体育场馆项目而言,这次招标过程令人“惊险一跳”。因为在此之前,北京市政府已经发出通知书,确认以北京建工为首的招标联合体获得本次招标的中标资格。而时间拖到现在,其间已经发生了多次反复。
获得中标资格后,北京建工方面却无法继续与政府进行实质性谈判。原因是,在以北京建工为首的招标联合体中,外资方代表“美国美洲集团”等已经集体撤出。
北京奥运场馆招标工作于2002年10月启动。在正式和政府接触之前,各路投资商都认为这又是一组典型的“政府项目”,政府为保证2008奥运的成功,在场馆建设上会不遗余力,投资商们难免抱有“反正有政府兜底”的幻想。
但这次政府已经申明,在奥运场馆建设运营中要按照国际惯例,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比如说,即使是由政府投资主导的“国家体育场”招标(政府投资占58%),也要采用国际招标方式来选择该项目法人的合作方,与国资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
该项目的设计,除政府出资外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这样一来,投资商们的方案应该保证自己能够在政府的特许经营期限中获得可靠的商业利益。
不过,由于有“政府牌”可打,投资商们并没有对投标方案进行充分的论证。有消息称,由于揣摩到政府的“心思”,个别投资商的方案还专门投其所好,而自身的商业利益保证却没有得到严肃的论证。
尽管我国进行市场化改革已经多年,但在国内,不论是国有资本还是民营资本,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都炼就了一身与政府打交道的本事,大家都抱着“我是在替政府出力,反正政府不会让我吃亏”的想法,因此在与政府打交道过程中,未能培养出足够的商业意识。这也成为招标联合体中中方的惯性思路。有投资商称,我们是国有企业,政府是婆婆,政府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听政府的。
对于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工程,外方和中方考虑的出发点绝非一样。一位参与招标的专业人士说,老外的目标很单纯,就是要赚钱,而且要赚得合法、光明,所以老外要求政府把一些潜在的优惠条件事先用合同确定下来,或者需要一些投资收益的保证。
这基于一个重要原因:大型体育设施的赛后运营和维护,一向是全世界的难题。即使在美、日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也不例外,大型体育设施在赛后往往发生大规模亏损,成为各地政府财政的沉重包袱。一个最近的例子是,2002年韩日世界杯后,韩国预计,为世界杯修建的体育场馆将产生70多亿美元的亏损。而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公众对体育竞赛的消费还远未达到一个理想水平,要依靠体育设施自身运营产生源源不断的利润,根本不现实。
北京市为解决投资收益问题,在大多数场馆上都推出了“增强收益”
之法。例如给予在地一级开发、土地使用、体育场馆与商业设施等开发项目组合、增强整体项目的盈利能力等方面的优惠措施。不过,在项目尚未最终运营并产生一些基本的运营核算数据之前,这些优惠措施其实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政府方面难以确定或落实的。
举办奥运,对政府来说在很多方面都构成挑战。如果按照我国以往在大型体育赛事方面一直采纳的“全民体制”,由政府对所有投资运营大包大揽,无疑是最稳妥的办法。但是,奥运会不仅是一次体育盛会,还是中国走向市场化、法治化进程中的巨大推动因素之一。为此,政府提出了“探索新的筹融资方式,做好本届奥运会的市场化融资工作”的思路。
但是,投资商们似乎并没有作好迎接政府这一举动的准备。他们按照惯性思维操作投标方案,却没有想到自身的商业利益暴露着巨大的风险。例如,投资商在预测“国家体育场”未来观光收益的参照目标是长城和故宫的巨额门票收入,却没能考虑到类似长城和故宫这样的“印钞
机”,其背后的维护成本也是天文数字。在外商看来,这样的风险当然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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