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分别接到公司股东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新诚贸易有限公司通知,拟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转让,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1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662,500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8%)以每股0.70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合计6,763,750元。
根据浙江新诚贸易有限公司与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1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浙江新诚贸易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7,000,000股英特集团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以每股1.00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合计7,000,000元。
二、以上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9,662,500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8%,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7,000,000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成为公司第五大股东;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13,390,000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主要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持股变动前,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 23,052,500 20.00
%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 20,755,540 18.01
%杭州迪佛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12,100,000 10.50
%浙江新诚贸易有限公司 7,000,000 6.07
%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 6,300,000 5.47
%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公司 5,200,000 4.51
%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 2,929,000 2.54
%香港富春丝绸公司2,321,000 2.01
%杭州市工商信托投资公司 2,062,500 1.79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880,000 0.76
%本次持股变动后,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 20,755,540 18.01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390,000 11.62
%杭州迪佛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12,100,000 10.50
%浙江省华龙投资有限公司 9,662,500 9.38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000,000 6.07
%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 6,300,000 5.47
%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公司 5,200,000 4.51
%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 2,929,000 2.54
%香港富春丝绸公司2,321,000 2.01
%杭州市工商信托投资公司 2,062,500 1.79
%四、本次持股变动后,由于原第一大股东持股数量减少,原第二大股东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华龙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关联法人,都受浙江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本次持股变动前后公司最终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六、本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季伟平买入本公司部分流通股(无卖出公司流通股的情况),公司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冻结手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公司流通股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董事会
2003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