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买断式回购有望年内推出央行就相关管理规定广泛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刘兴祥)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详见第9版)上网征求意见,这样,买断式回购的框架就首次正式亮相。有迹象表明,在此次广泛征求意见后,买断式回购有望年内在银行间市场推出。
《管理规定》共23条,对买断式回购的定义、券种范围、期限等重要内容均有明确规定。买断式回购,是指在资金融入方将债券卖给资金融出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融通交易行为。至于买断式回购的债券券种范围则与用于现券买卖的相同。在买断式回购期间,交易双方不得换券、现金交割、提前赎回。
《管理规定》还规定,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在期限上,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91天。《管理规定》特别指出,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延长回购期限。另外,交易双方可以按照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或保证券。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额的200%。
据了解,《管理规定》已多次征求部分市场参与者、中介机构以及发债主体的意见。央行货币政策司表示,各市场参与者应于年9月23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回去。根据《管理规定》第23条“本规定自2003年……起施行”,买断式回购有望年内在银行间市场推出。(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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