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足球的地方就有裁判,有裁判的地方就有黑哨,古今中外概莫例外,问题在于怎样处理黑哨。
中国足球协会是把黑哨问题当作内部情况处理的,球迷要想知道谁是黑哨比登天还难,有心人只能从足协每年颁布的联赛裁判名单上去猜,谁不在名单谁就可能是黑哨被制裁了。足协这么做,据称是为了维护裁判的尊严和权威,但是结果却是养痈贻患,最后酿成“黑
哨风暴”而无法收场。具有黑色幽默的是,唯一被判刑入狱的竟是受不了良心折磨而站出来的自首裁判,其他的黑哨们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中国的股市有点像中国的足球,中国的股民知情权和中国的球迷一样少得可怜。“水皮杂谈”2003年9月9日发表的“中国股市10万个为什么之六十五”,主题是“发审委该负什么责任?”读完全文的读者却发现,杂谈谈的全是券商的责任,看不出发审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发审委该不该负责任呢?这样的疑问当然不是多余的,特别是在今年新发行上市的公司严重滑坡拖累整体市场的情况下就显然更迫切、更直观。但是发审委该负什么责任,说实话,水皮研究了半天发行审核文件居然说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如果承担责任也看不出具体的落实之处。换句话说,发审委只承担不通过公司上市申请的责任而不承担通过了不该通过的公司上市申请的责任。
发审委的名单是保密的,发审委委员小组的议程是轮流的,这方面发审委的工作流程和中国足协确定联赛每场比赛的主裁一样充满了神秘色彩,和足协不一样的是,发审委不能在当天才把上市公司的申请材料交到委员手上,而是必须提前5天,上市公司还要出具保证不与发审委委员私下接触的承诺函,不出具承诺函的公司发审会议不审核其申请。
上市公司出具不与发审委委员私下接触的承诺函就不与发审委委员接触了吗?如果接触了,上市公司和发审委委员各自要承担什么后果?事实上,如果上市公司和发审委委员们都照章办事,我们就会发现这个审核的过程就是一个从纸上来到纸上去的游戏,发审委委员和上市公司的感性接触只有在表决前申请公司10分钟的陈述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中要对一家自己根本只是在报告中认识的公司作出命运的裁判可想而知有多残酷,多随机,又多无可奈何。这样的裁决过程出现什么样的后果都是正常的。
因此,我们发现通海高科这样明显南北捆绑合组的公司通过了发审会,长江电力这样成立不到三年的公司通过了发审会,富通昭和这样存在硬伤的公司也通过了发审会,我们还发现像这样通过了发审会而又被推迟发行的上市公司并没有人为此承担什么责任。通过发审会的过程实际上是唯一对上市公司最有发言权的券商利用专业知识和上市公司一起共同蒙骗发审委委员小组会议的过程,一个最终无人无须为此而承担责任的过程。
令人欣慰的是,股票发行过程的缺陷已经引起上上下下的关注,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王林也坦然承认存在着六大问题,发行审核体制已经是非改不可了。
存在的六大问题分别是:一是模拟财务报表带来的业绩包装,这种问题发生在设立不足三年的股份公司身上。二是部分改制带来上市公司的不独立,这样的公司和大股东存在大量关联交易,成为大股东侵吞上市公司资产的元凶。三是盲目融资造成的资金使用率低下。四是中介机构责任不到位。五是审核标准、审核程序不到位。六是发审委制度有待改革。现行的发审制度缺乏委员问责制和监督机制,委员权力与责任不对等,审核标准的掌握程度和适用标准存在差异,委员投入审核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制约了发审委作用的发挥。
发审委制度怎么改?
首先是推行主承销商保荐制度,建立选择优质企业发行上市的机制。这样既可解决券商在公司上市过程中的责任,又可以减轻发审委的压力。
其次是完善发行上市审核的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上市的标准。
再者是提高透明度。证监会一方面要建立委员问责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审核结果的公正性,另一方面将修订核准程序,公开原有的内部审核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如果证监会的发审改革措施能够顺利推进,那么就意味着证监会主管部门色彩和权力的进一步削弱,券商责任的强化,券商的戏份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将会越来越重。
保荐的核心说到底是“连坐”,是责任。 (16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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