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宣布正式成立,意味着国内开放式基金首发规模已突破1000亿份,达到1013.57亿份。尽管开放式基金整体发展比较迅猛,但赎回风潮不断肆虐这个年轻的市场。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第四季度开放式基金整体被赎回13.03%之后,今年一季度又整体被赎回13.8%,二季度整体净赎回更是达到了20%。
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美国的共同基金也正陷入自己的冲突旋涡。据纽约州司法部
长斯皮策近日披露,对一起涉及共同基金的非法交易行为的调查显示,一家对冲基金通过与几大共同基金进行非法交易而牟取高额利润。尽管该对冲基金已同意支付罚金,与斯皮策办公室对其提出的民事指控达成和解,但种种迹象显示,今后将有更多共同基金公司因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提起诉讼,一场对美国共同基金广泛而又严厉的调查正在展开,并将动摇人们对共同基金行业一直抱有的公平对待个人投资者的印象。
实际上,共同基金行业的廉洁自律几乎已成幻影,因为行业运作是以双重标准执行。其中,某些机构和个人被赋予了操纵市场的机会,充分利用内部人优势而获取无风险收益。例如,上述被指控的数只共同基金允许对冲基金在收盘后买入基金份额并于次日抛售。他们凭借普通投资者无法获得的能影响股价走势的重大盘后消息获利,而一般长线投资者的投资利益却深深受损。共同基金之所以允许对冲基金进行短线炒作,主要原因是后者承诺长期购买共同基金份额。显然,共同基金为特殊的大客户提供优先交易安排,反映出许多基金公司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即市场销售决定一切。
以销售论成败已成为基金行业的主题。如何令机构投资者长期惠顾,结成所谓的战略伙伴关系,基金管理公司为此竭尽所能而往往会不择手段。不久前,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还计划就美国共同基金销售制定新的披露规则,旨在提醒投资者提防经纪商在推荐某些基金时可能获得的奖励性报酬。具体而言,在美国共同基金市场中,一些经纪商或注册经纪人往往会对某家基金公司的全部产品,或者某家公司的特定基金品种做重点推荐。作为尽力销售回报,他们可以从基金公司里获得一定比例补贴。
基金公司与代销机构之间的这种灰色交易向来心照不宣,外界很难了解其中的隐秘手段。由于大量隐形奖励的存在,代销机构就可以借助理财顾问角色,变相兜售基金公司指定产品。投资者购买基金产品时很容易被叫卖的陷阱所迷惑,只看到理财顾问逻辑清晰、论证充分的投资建议,却没有想到这些精美的言辞却是物质奖励的结果,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自然难以得到保障。
共同基金在美国的发展历史近80年,截止到今年7月份,资产规模已高达6.87万亿美元,9500万美国人都将它作为理财的主要工具,但在“销售文化”冲击和压力之下,共同基金的诚信建设无疑使投资者深感疑虑。令人不安的是,刚刚在国内诞生两年时间的开放式基金(海外一般称共同基金)也日益面临“销售文化”的侵袭和影响。
解读赎回现象的背后理由多种多样,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内当前开放式基金的营销弊端。首先就是托管银行成为相对稀缺资源。目前国内具有基金托管行业务资格的仅有7家银行,托管银行与拟发行及已发行基金数差异悬殊,必然导致基金销售市场失衡。例如,在当前基金发行普遍依赖托管行的情况下,银行负责新基金的销售都应接不暇,对已成立基金的持续申购及相关售后服务难以顾及(亦考虑到运作成本),甚至仅仅办理赎回业务。这样,开放式基金的赎回渠道没有变化,但投资者申购渠道却在减少,由此进一步“推动”开放式基金的连续巨额赎回。
其次,与美国共同基金垂青个别机构投资者一样,国内基金公司也将全部精力花费在如何招徕大型投资者身上。鉴于争取基金发行资格比较困难,基金公司都想尽力利用每一次获批机会,将基金规模充分做大(亦享受规模经济效益),而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度就往往左右着基金公司的设想是否实现。为此,在募集期间基金公司一般都用尽心思讨好重点大型客户。例如,承诺免去认购赎回费,甚至还出让一定折扣出售份额;承诺给予银行客户经理一定激励(亦有基金公司、银行、客户三方私下合作协议),间接吸引银行的重点客户,哪怕是短时间的友情赞助。结果很明显,国内许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都以机构客户为主,大资金的短线进出就很轻易地造成基金规模的起伏不定。
由此可见,“销售文化”导致国内外的基金业都或多或少存在双重运作标准。尽管基金管理公司的初衷都想最大化少数人利益,最终也不得不承担始料未及的后果。但在此过程中,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却严重受损,因不知情而要背负更多的交易成本,甚至要分担他人的投资损失。为揭露美国共同基金销售过程中的灰色交易,NASD的主要措施就是修订新的基金销售信息披露规则,通过比较充分的信息披露,提醒投资者某些代销机构推介基金时,并不能完全维护客户利益,投资者需要多一份警觉,多一份自身的辨别力。看来,为从制度上充分保护国内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国内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开放式基金相关规则修订也将迫在眉睫。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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