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曾业辉北京报道“有人认为市场经济初期总是比较乱,经济慢慢发展了,自然就会规范,这种想法可能过于天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13日在的第六届北京科博会“高成长企业与金融市场国际论坛”上发言时提醒说:“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需要把它放到一个法治的基础之上,否则的话,就可能会变成打滥仗的、坏的市场经济。”
吴敬琏指出,我国的市场经济已进行了25年,很多子系统已经建立起来,但整个经济的运转还有很多题,什么原因呢?缺乏规矩。最基本的一个规矩——产权规则都没有建立好,导致政府侵犯个人产权、个人利用权利侵吞公共产权、经营者之间互相侵权等行为非常普遍;另外就是缺乏诚信,现代市场经济是一个高度的、非人格化的经济,这就要求交易要建立在一套严格的规则基础之上。
吴敬琏认为,用传统的儒家规则代替法治来规范经济行为,在现代经济社会可能行不通。他举例说,新加坡李光耀一直准备用儒家的思想治国,在早些时候采用这套规则很见成效,后来则不怎么行了,他们发现,这套东西有一个重大缺陷:压抑人们的创造性;同时,“尊尊亲亲”等行为准则也很难适应经济信息化、全球化发展的需要。
“如果说儒家这套规范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用什么样的东西规范呢?有一个现成的被其他国家的发展已验证的东西——建立现代法治,用一套公认、正义的法律规则来规范人的行动。”吴敬琏建议,“第一要规范政府的行动;第二要规范、约束市场活动中人们的行动,在普遍的规范之下,各自按照统一的规则行事,这样的经济才能长远发展。”
他说,要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需要做几个方面的工作,其核心部分是要建立一套法律体系,在统一的法律框架下,一切人的行动不服从任何其他权威,只服从法律。但有法律不等于就有了法治,一方面,要使法律符合公认的正义,要符合人类历史上形成的所谓政治文明所规定的最重要的准则,同时还要保证规则要透明;另一方面则要保证执法的公正、公平与公开;此外,还牵扯到公民力量及社会舆论监督等。
吴敬琏表示,从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建立法治国家以来,我们正在朝着法治的方向逐步推进,有些方面还有所突破。他举例说:“譬如《中关村基本法》中有一条规定:凡是法不禁止的就是可以做的,这是现代法治理念的一个非常重要突破,强调了保障人的‘天然’的权利的重要性。”
“总的来讲,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实行市场经济,但好的市场经济并不太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法治。我们看看历史就知道,有些国家甚至很好地、快速地发展了,但是几年、十几年以后,因为缺乏法治,因为陷入一个坏的市场经济的泥坑,碰到一点风吹草动,碰到一点波动或是一点外来的冲击,经济就一下子崩溃了,而且长期不能从泥坑中恢复起来。这种情况要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吴敬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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