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4日讯 记者胡敏 赵登华报道 在今天召开的中国特色城镇化论坛上,来自各部委的专家们提出,我国城镇化步伐正在不断加快,城镇化水平已由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不到18%增长到2002年的39.1%,当前应抓住时机,进一步推动城镇化,进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更上一个新台阶。
据统计,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为1.72亿,城镇化率为17.9%;1992年以后,我国城镇
化发展进入高速增长期,最近10年间平均每年新增小城镇800个左右;2002年,我国城镇人口超过4.8亿人,城镇化率上升到39.1%以上。
有关专家提出,城镇化的核心问题在于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也会推进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从而带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当前我国推进城镇化之所以迫切,有这样几个原因。其一,加快城镇化进程可以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问题。其二,发展小城镇有利于更快地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缓解大中城市人口过度膨胀的压力,切实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劳动就业,并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据测算,城镇化与农民收入具有很高的相关系数,城镇化水平越高,农民收入也越高。比如,上海2000年城镇化水平在全国最高,达88.3%,上海的农民收入也居全国第一。而今后二三十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综合经济效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将由目前的1.5%上升到2%。其三,由于城市具有增长极核效应,每一个城市对其周边中小城市、镇和农村具有极强的带动能力,小城镇则不仅成为大城市功能的自然延伸,也往往成为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形成联结大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同时,通过鼓励多渠道、多形式投资兴办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小城镇功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降低城市运行成本,提高地方政府行政效率。
当前我国城镇化过程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两个鲜明特征,一是我国以新型工业化道路带动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并存;二是大量富裕的农民和富余劳动力进城,因此必须充分考虑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近年来,我国各地小城镇发展迅速,各具特色,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比如浙江广厦在政府指导下,利用自身优势参与小城镇建设,特别是在给拆迁农民“创业钱”、保护失地农民利益上进行了有益探索。此外,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应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以解决。
十六大报告提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当前必须加强对小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和指导,加快城镇管理体制的改革。一方面要通过城镇化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城市繁荣带动农村繁荣,以产业发展推动城镇建设,依靠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进城农民素质。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适应市场经济的城镇建设决策机制,充分考虑社会经济资源的承载能力。并重视城市化的负面效应,加快城镇公共管理体制建设。作者:胡敏 赵登华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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