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受托理财新管理办法将对基金、信托构成冲击
证监会有意扶持券商
备受券商及业内关注的《证券公司受托理财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即将出台。上周,申银万国、国泰君安、银河、广发、中信、国信、海通、光大等12家券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齐
聚深圳,参与《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内部讨论。依照过往经验,这距离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新办法的时间已为时不远。
券商利润有望增高
今年4月,正当银证合作理财计划进行得如火如荼时,证监会突然通知各证券公司,下令停止一切银证合作集合受托业务。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国证监会担心受托理财产品涉及到众多投资者,一旦出现问题,极易引发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对于新办法的出台,业内一致认为将会对证券公司尤其是实力雄厚的综合性券商十分有利。证券公司从此可以名正言顺地从事受托理财业务。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证监会此举还另有一意图:与《通知》规范的是证券公司、企业或机构一对一受托理财业务不同,新办法更多的是对于银证合作集合投资的规范,这样以来能够有效地避免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各大证券公司对于新办法的出台反应不一:部分券商认为新办法出台后,与银行合作推出受托理财能够大大降低券商成本,在收益不变的条件下,受托理财业务的利润将有可观增长。因此,他们表示将会积极开发银证合作集合投资理财业务。有部分券商则抱观望态度,由于新办法的具体细则还未发布,券商担心该办法是否重蹈《通知》含糊其辞的覆辙。此外,券商仍然对于证券市场未来发展态势、资金投资收益抱谨慎观望态度。
理财市场竞争激烈
一直以来,证券公司在受托理财方面就跟基金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一位基金公司业内人士表示,新办法发布后,基金与证券公司受托理财产品的竞争状况主要取决于券商能否遵守不承诺保底收益的规定。某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证券公司的受托理财业务将会对面向证券领域的信托产品产生直接的冲击,信托公司将会借助自身产品种类丰富、涉足领域广泛的优势,大力发展其他领域信托产品来应对证券公司的竞争。
本报记者 程林 见习记者 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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