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息用户将登记身份
国家将为短信息立法,重点是禁止有害短信息传播和短信息诈骗
【本报9月12日北京电】(深圳商报记者洪宾)在今天开幕的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科博会暨第七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表示,有关针对短信进行管制
立法的议案正在讨论之中。
专家指出,当前我国短信发展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包括:通过短信息传播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通过发送短信息对他人进行骚扰、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利用短信息对他人进行诈骗,骗取他人钱财;盗用他人的电话号码或互联网短信息服务相关账号,申请某些短信息服务,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针对上述问题,由多家单位起草的短信息管制立法提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短信息进行定义和界定判断;二是确定短信息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方式;三是对短信息服务提供商进行管理;四是针对短信息用户的身份登记;五是确立短信息服务中的用户保护制度;六是对有害短信息传播的禁止;七是建立短信息使用行为规范;八是对短信息服务附随服务进行有关规定。
中国电子商务政策法律论坛有关专家指出,之所以要把短信立法提上日程,主要是近年来短信息发展迅猛,随之出现了诸多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以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良现象,需要通过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管理。“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两个相关法律法规对包括短信息在内的电信运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进行规范,但上述两个法律法规难以对短信息通信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和管理,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专门短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和管理这个日益蓬勃发展的短信息经济市场。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洪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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