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南方劳燕分飞合资基金强强合作模式再度流产
胡立峰分析,当初中外合作风起云涌,主要是管理层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推出开放式基金时必须有一家外资基金公司作技术指导。在双方不太了解的情况下急急忙忙地签定了合作协议。
本报记者 郑小兰 深圳报道
市场一直传言的汇丰投资与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合资谈判失败的消息终于得到证实。
近日,汇丰投资管理公司全球执行官阿兰·道姆(AlainDromer)在香港宣布:“我们已决定不再购买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而是寻找另外的途径进入中国基金市场。”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的新闻发言人郑凯铨对汇丰的高姿态作出低调回应:“我对合资基金的谈判进程并不知晓,而且这也非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不过,这一消息得到了南方基金一位知情人士的肯定。“与汇丰的谈判早就中止了,南方基金已与另外一家外资机构开始合资谈判,并且取得了一定进展。”
继长盛与荷兰银行、鹏华与景顺集团、华安与摩根富林明多对热门姻缘纷纷破裂之后,南方与汇丰的再次分手显示,老十家基金公司一度盛行的中外基金“强强合作”标准模式已然坍塌。
“价格顶到了天花板”
所有的恋爱都是在美好的憧憬和甜蜜的牵手中开始的。
2001年2月21日,汇丰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袂向外界宣布,双方已在深圳签署协议,就基金管理进行全面合作。
2001年12月,汇丰投资和南方基金再次向外通报喜讯,双方的合资事宜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已开始就合资的具体方式进行深入磋商,并预计在很短的时间内会有一个结果。
2002年6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良玉在接受采访时称,南方基金公司目前正在与汇丰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组建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谈判,拟将现有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改组为合资基金公司,并争取于年内成立。“目前我们正在共同做合资的建议,包括股权比例及管理层安排等;待双方就一些原则性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有关方案将上报证监会。”
作为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的外方技术顾问,在开放式基金以及人才培训等方面,汇丰给南方以很大的支持,但这个让人翘首以待的爱情故事却还是以分手为结局。回首往事,阿兰·道姆不由得万分感慨:“我们与南方基金确实关系密切,但当我们开始就组建一个合资基金谈判时却发现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在汇丰看来,南方基金股权复杂是双方合资失败的最主要原因。阿兰·道姆说:“南方有八个大股东,而且他们持有很高的股权价值。你要知道,现在同已存在的基金管理公司合作是一种时尚,但是这些基金公司的股权价格已是‘天花板价格’,以成本和收益来算不适合我们,因此,我们决定中止合作。”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的现有股东到底向汇丰开出了多大价码阿兰·道姆并未透露,不过,从深圳市工商局提供的资料上可以查到,去年底华泰证券受让海通证券、长城证券各持有的10%的股权价格,分别是每股5.5元和4.1元,也就是说,华泰增持南方基金20%的股权共付出了9600万元,而海通证券和长城证券高价出手股权后获得的年均收益在75%左右。
让汇丰踯躅不前的不仅是价格,还有南方基金一直扑朔迷离股权争夺。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原有的股东构成是:南方证券占30%;厦门国投占10%;陕国投占10%;海通证券占10%;长城证券占10%;华泰证券占10%;华西证券10%;兴业证券占10%。
今年3月3日证监会批准海通证券和长城证券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华泰证券,从工商资料看目前南方基金公司的股东结构已演变成:南方证券占30%;华泰证券占30%;厦门国投占10%;陕国投占10%;华西证券10%;兴业证券占10%。
但这只是桌面上的牌局,事实上,2002年12月,南方证券所持的30%股权已全部转让给深圳机场(000089.SZ),在此之前,中泰信托与
华西证券和陕国投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成为持有南方基金20%股权的潜在大股东。但是华泰证券和厦门国投一直没有放弃对这些股权转让行使老股东优先权。
南方基金股权变化不定,这无疑会影响汇丰与南方基金股东谈判的进程。
“强强模式”先天不足
在南方基金另结新欢的同时,汇丰投资也在国内积极寻找新恋人,但是这一次汇丰有了新的择偶标准。
“我们不希望老故事重演。”阿兰·道姆说,“我们将与国内伙伴建立一家新的合资公司,而不是再去买一家现有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
一位资深基金研究人士评价,汇丰的修正其实代表了一种趋势。在与老基金公司的合作“强强联合”模式接二连三碰壁之后,外资开始不得不重新审视进入国内基金业的战略。
“对于一些外国资产管理公司来说,为尽快介入国内基金业,要么降低要价,与老基金公司合作;要么选择一家实力较弱的合作伙伴,掌握合资公司主动权。”
从现有的合资基金公司看,选择后一种合作方式的比例显然要大于前
者。中国银河基金评价中心研究员胡立峰分析,当初中外合作风起云涌,主要是管理层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推出开放式基金时必须有一家外资基金公司作技术指导。在双方不太了解的情况下急急忙忙地签定了合作协议。
“从一开始双方就同床异梦,外资公司大都是将合资公司作为过渡,他们进入中国肯定想卖自己的品牌和技术,最后设立独资公司。”
老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中惟一一家没有与外资签订合资协议的博时基金管理公司一位负责人,在谈到博时只谈合作、不谈合资策略时曾说,“作为策略联盟,合作双方是对等的主体,而组建合资公司,你就成为外资在中国的一个点,一旦成为它的一个点,那么你必须受制于其全球策略的考虑,将来公司在国际化发展方面将会有很多障碍。”
胡立峰认为,“基金行业不是资本密集型行业,是智力密集型,中国人的聪明以及这两年海外基金人才的回归,使得中国基金业与国外基金业的差距正在迅速缩小。”羽翼渐丰国内基金公司,又怎么愿意将既得利益和发言权拱手相让?
对于所谓的“老十家”而言,大部分的管理资产在70亿元到150亿元之间,年管理费收入均在1亿-2亿元左右。而作为股东单位,还可以在基金公司的分仓手续费上分得一杯羹,以现有的规模,每个基金公司的年佣金也达数千万之巨。对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上下的基金公司而言,回报之高可想而知。此外,老基金公司在诸如社保、年金等新业务的开展上也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
由于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基金公司无法像券商或信托公司那样作为主发起人去新设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因此,基金公司要合资,就只有两条途径:一是老股东转让股权;二是定向增资扩股。要让老十家基金公司股东让出手中的“香饽饽”本身就是一件难事。而在转让价格上,中外双方要达成一致就更难了。“老十家”基金公司与境外知名金融机构合资只能无果而终。
老十家基金管理公司惟一摘取了合资的桂冠富国基金管理公司,是在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要价明显降低的条件下才成功的:在持股比例上,蒙特利尔银行仅是六个平均持股股东之一,与目前33%上限还有相当距离;在管理层安排方面,蒙特利尔银行将不会派人进入公司的经营管理班子,只是派遣一名董事加入董事会及其下属内部控制和人力资源管理等专门委员会。
而在新设立的合资基金公司中,外资显然占据主动权。全球最大的上市基金管理公司———美国富兰克林坦伯顿基金集团———在与广发证券分手后,迅速与国海证券达成合资协议,而在合资基金中,尽管将占据67%的股份,坦伯顿只持股33%,但富兰克林坦伯顿方面将“全面主导基金公司的未来运营”。另一个案例是景顺长城,虽说长城证券和美国景顺集团各持33%,但景顺名字却摆在了长城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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